9月16日,市卫健委在市康复医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培训。委相关领导、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各卫生健康单位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各区镇卫健办主任,各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等共123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昆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徐琰对《条例》进行深度解读。徐庭长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职责,以及如何判断、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等进行详细的讲解。整个培训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培训要求全体参训人员要深刻领悟《条例》的精神,加强底线思维与责任意识,加强对《条例》规范及实际操作的理解。要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都要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向社会或单位内部公开。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
通过培训,进一步充实了参训人员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知识,拓展了依法行政和实践操作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