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解读
来源: 昆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1-06-02 13:11   访问量: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昆山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内审规定》)。

二、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

1.《内审规定》是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迫切需要。我市自2010年针对全市16个重点部门设立监察审计室后,市审计局联合市监察局先后制定了《关于监察审计室干部配备、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监察审计室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2013年全市各区镇设立监察审计室后制定了《关于做好区镇监察审计工作的意见》,但尚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全面性、系统性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故出台《内审规定》健全我市内部审计制度势在必行。

2.《内审规定》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目前,我市各区镇、各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强化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内审机构设置与专兼职人员配备以及内审工作推进等方面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部分单位还存在内审工作弱化迹象,尚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日常体检”的职能作用,故亟待从制度上解决内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主要内容

《内审规定》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管理”、“职责权限”、“审计结果运用”、“指导和监督”、“责任追究”、“附则”七个章节,共三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内审规定》出台的背景、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设立、人员配备要求,单位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审计委员会或者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同时强调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

第三章“职责权限”,明确了单位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应履行的6项职责,内部审计机构应履行的11项职责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履行职责时享有的11项职权等;

第四章“审计结果运用”,明确了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单位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内部审计报告可以作为审计机关、有关部门或者社会审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参考;

第五章“指导和监督”,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的7项职责,将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质量效果等内容,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

第六章“责任追究”,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被追究责任的几种情形;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内审规定》的生效时间。

四、实施时间

《内审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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