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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率先出台实施意见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时间: 2022-08-31 10:07 来源: 昆山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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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日前印发《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成为全省首个在《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布后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地区。

一是优化“新”规定,做好制度建设。《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布后,昆山市司法局立即展开深入学习,在前期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再次完善《实施意见》关于评估论证、报送备案、动态管理等相关内容,严格规范文件制定和监督程序。《实施意见》及时吸收今年1月3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地方标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等相关规定,明确区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合法性审核;主动纳入苏州建法办今年3月制发的《文件合法性自查自审表》,前移合法性把控关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最新制度要求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二是细化“新”分工,完善程序规范。《实施意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原则,事前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计划管理、识别流程等;事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施行,细化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登记编号、公布解读等程序规定,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导工作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事后严格材料归档、规范送审流程,从备案监督、报告评估、定期清理等方面后道监管,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厘清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具体起草单位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三是简化“新”清单,提高落实能力。创新融入规范化和模板化表单,实行表单式精细化管理,将制度转化为表格,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文件管理。《实施意见》附有14个附件,涵盖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内外项目的送审流程图、年度制定计划内外项目的提交材料清单、合法性审核流程的各部门流转文件格式样本以及备案报告、制定说明、各类文件归档目录等表单,简洁明了、易于操作。表单式附件使文件管理更加统筹化、层次化和条理化,实现全面、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有效提高起草单位的执行能力,促进标准制度全面落实,整体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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