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超同志任昆山开发区人社局局长,免去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主任职务;
何刚同志任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主任;
蒋啸同志任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主任;
鲍谨蓓同志任昆山高新区台服办主任;
金洪涛同志任昆山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昆山高新区规建局副局长职务;
冯卫青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科技局局长,免去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戴尹娟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安环局局长;
朱晓亮同志任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宗晓星同志任市基层立法联系和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主任;
奚震威同志任市发改委副主任;
陆春琴同志任市发改委总工程师(试用期1年);
袁晓军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庄叶同志任市人社局副局长,免去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丁晓超同志任市人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申晓敏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朱玉龙同志任昆山开发区安环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王进同志任苏州深时数字地球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吴东海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挂职);
龚芳英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副主任(副局长)(试用期1年);
秦枫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朱晓刚同志任昆山改革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陆建亚同志任市长三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徐悦同志任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黄军同志任张浦镇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赵彬彬同志任张浦镇经济促进局局长,免去张浦镇农村工作局局长职务;
顾洁同志任周市镇社会事业局局长(试用期1年);
王新娟同志任巴城镇行政审批局局长(试用期1年);
陈洪宜同志任巴城镇集成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祁小刚、倪爱琴同志任昆山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沈希同志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沈波同志昆山旅游度假区经发局负责人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陆剑峰同志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高喜冬同志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范强同志市党风政风监察中心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胡晨杰同志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陶冯同志花桥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挂职)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吴钢同志张浦镇经济促进局局长职务(另有任用)。
经试用考核合格:
姚婷同志任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陈立青同志任市工信局副局长;
吴昊同志任市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邰漪宏同志任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炜同志任市两岸交流中心主任;
李民同志任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朱蔚同志任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侯君兰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
李烽同志聘任昆山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聘期5年);
庄赟同志任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副主任;
王春阳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经促局(招商局)副局长;
王祯同志聘任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建局副局长(聘期5年);
陈希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科技局副局长;
董鑫然同志任花桥经济开发区台服办副主任;
高晓婷同志任周市镇社会治理局局长;
韩俊同志任周市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葛永辉同志任周市镇行政审批局(为民服务中心)局长(主任)。
其中,姚婷、陈立青、吴昊、邰漪宏、陈炜、李民、朱蔚、侯君兰、庄赟、王春阳、陈希、董鑫然、高晓婷、韩俊、葛永辉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月起算,李烽、王祯同志聘期从2021年1月起算。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