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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622/2024-00102
综合政务通知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4-12-27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昆山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昆政办抄〔2024〕31号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昆山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

时间: 2024-12-27 16:0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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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调整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201411日前发生征地的保养金计发标准。202511日起,符合享受我市养老补助金条件的原征地保养人员,征地保养金统一按全失地标准640/月乘以领取征地保养金的征地比例确定。其余人员征地保养金计发标准不变。

二、调整201411日后发生征地的养老补助金标准。202511日起,全部征地的养老补助金由600/高至640/月。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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