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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rlzyhshbzj/2023-00037
综合政务通知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7-13
关于开展“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昆治欠办发〔2023〕5号

关于开展“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3-07-17 13:3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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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制度全覆盖、实运转,保障农民工按月足额获得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苏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治欠办发202311号)和《昆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排查全市在建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房企项目以及其他存在欠薪风险隐患的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通过普法、行政、司法、信用等手段,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和执法监管,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规范用工管理,高质量运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狠抓建设单位按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总承包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分包单位按照足额支付要求编制工资表三个关键环节,实现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月结月清具体要求:1.所有进场施工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劳动合同按照实际工资水平约定;2.按照实际工资标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因资金等原因不能全额支付的,每月结算清楚应付全部工资,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实发工资不得低于应付全部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日工资260元(学徒、辅助工除外),剩余工资应当在3个月内全部付清。

二、行动内容

(一)全面检查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各区镇、相关成员单位要采取拉网式排查、线上线下结合排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用工管理台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通过书面台账、计酬手册或信息化实名制等管理手段记录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情况;总包单位开设、使用或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情况;分包单位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总包单位按照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委托银行支付工资情况;总包单位依规存储工资保证金情况;建设单位依规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情况等。

(二)深入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月结月清各区镇、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层转〈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治欠办发〔20234号)和《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提质增效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把功夫下在平时,按照《苏州市建筑行业薪酬调查信息》(最新版),指导督促用工企业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与调查工资水平相符,每月按照考勤天数或计件数量等核算农民工工作量和应付工资数额,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签字确认,由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依法依约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防止年底集中兑付工资以及以拖欠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等不稳定情况发生。

(三)依法惩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欠力度,坚持边查边处、边整边改、真查真改,对发现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资支付不及时、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处罚、惩戒通报。要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逐一销号,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对经查实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以拖欠工资行为依法处理,所涉施工单位新开工项目在核定工资保证金时不再减免:1.每月实发工资低于应发全部工资的80%2.剩余工资未在六个月内付清。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依法依规应列尽列,并适时公布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三、阶段任务

(一)区镇自查阶段(712日至731日)。各区镇要紧扣制度落实和月结月清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重点对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对因建设单位工程款及人工费拨付不到位、施工单位工程款结算争议等影响到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向区镇主要(分管)领导及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并协调解决。

(二)行业专查阶段(712日至825日)。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对因严重违反实名制管理、承发包等制度规定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列入惩戒限制通报名单。

(三)政企联查阶段(724日至820日)由市治欠办牵头,抽调人社、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力量组成联查组,抽取我市部分在建项目开展专项督导(督导工作另行通知)。本次检查将采取政企联查方式进行,邀请在昆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劳资专管员参与检查,互比互学。

(四)行动总结阶段(821日至828日)联查组对区镇自查、行业专查和政企联查情况和发现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通报分管市领导、各区镇及成员单位,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水平实质化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成员单位要在市治欠办的统筹协调下,结合属地、行业实际落实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住建、交通、水务部门要发挥行业牵头作用,会同区镇紧盯关键环节、重点问题,查清摸实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和工资支付到位。要聚焦制度推动较慢、欠薪线索量大、增速快的区镇(项目),通过专项督导、政企联查等方式,推动治欠形势明显好转。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动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月结月清要求落地落实,加强实名制、农民工工资监控预警等信息系统运用,加大欠薪问题双交办”“一案三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未按《条例》规定落实相关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镇、成员单位要坚持边执法、边普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方式,不断扩大《条例》及配套政策宣传深度和广度,营造尊法守法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等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实务操作培训,推动项目各市场主体准确理解和熟练运用各项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内部保障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深入建筑工地送法送政策,张贴推广码上无忧昆山根治欠薪反映平台,全面提升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

市住建、交通、水务局负责汇总报送本行业专项行动相关数据,分别于2023728日(阶段性)和829日下午2点前将《制度运行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情况表》(见附件2)汇总数据报市治欠办。

人:朱益栋、江银花

联系电话:5523017357554710

    附件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表(建议A3打印)

    附件2:“制度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情况表

                   昆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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