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主要做好以下37项工作:
1.做好省、苏州市考核和昆山市综合考核相关工作。(责任人:丁绮文 责任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2.做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责任人:钱艳华 责任科室:办公室)
3.召开2024年上半年全市校长会。(责任人:丁绮文 责任科室:办公室)
4.做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汇总梳理。(责任人:丁绮文 责任科室:办公室)
5.做好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新教育实验”走深走实联组讨论。(责任人:龚建中 责任科室:办公室)
6.配合做好市领导春节走访慰问工作。(责任人:丁绮文 责任科室:办公室)
7.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工作。(责任人:钱艳华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8.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责任人:钱艳华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9.做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准备工作,启动第三批次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责任人:钱艳华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
10.拟定并下发学期结束及2024春季开学工作意见,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工作。(责任人:龚建中 责任科室:基教科)
11.完成2024年积分入学政策发布及宣传解读工作。(责任人:龚建中 责任科室:基教科)
12.组织召开全市德育、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责任人:丁绮文、龚建中 责任科室:基教科)
13.下发《寒假前后中小学生健康关爱工作提示》,举办中小学校园危机干预专题培训。(责任人:丁绮文 责任科室:基教科)
14.落实“双减”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相关工作,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分类治理和定期上报工作。(责任人:龚建中、陈燕飞 责任科室:基教科)
15.召开全市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条线工作会议。(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职社科)
16.指导各校做好2024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备赛工作。(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职社科)
17.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行为,在寒假春节期间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检查。(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职社科)
18.召开2024年春季全市校园安稳工作会议,做好期末及开学校园安全提示和校园安稳督导检查等工作。(责任人:袁晓军 责任科室:政保科)
19.印发《直属学校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方案》。(责任人:袁晓军 责任科室:政保科)
20.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责任人:袁晓军 责任科室:政保科)
21.继续推进全省中小学食堂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公办中小学学生餐费标准调整工作。(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发财科)
22.完成2023年教育局本级部门决算填报,完成直属学校、科室部门决算报表汇总审核工作。(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发财科)
23.完成2023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年报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发财科)
24.完成2024年春节全市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慰问工作。(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发财科)
25.编制2023~2024学年《昆山市各类教育事业概况》手册。(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发财科)
26.推进直属学校项目建设,完成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工作。(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发财科)
27.持续抓好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丁绮文 责任科室:体卫艺科)
28.开展2023~2024学年昆山市中小学生冬季绳毽比赛。(责任人:丁绮文 责任科室:体卫艺科、教师发展中心)
29.开展伤病、困难、援外教职工的慰问工作。(责任人:钱艳华 责任科室:工会)
30.拟定2024年度团员发展计划。(责任人:钱艳华 责任科室:团委)
31.做好2024年1月份自学考试、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及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考试的考务工作,做好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报名工作。(责任人:龚建中 责任科室:教育考试中心)
32.做好昆山市政府教育履职情况自查表上报工作,完成2023年度区(镇)政府教育履职考评工作。(责任人:龚建中 责任科室:督导中心)
33.开展各学段教育教学研究、期末复习以及青年教师基本功决赛等竞赛评比活动。(责任人:龚建中 责任科室:教师发展中心)
34.制定2024年教育装备集中采购计划,对已完成的中小学校服和教育装备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督查指导。(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装备中心)
35.做好学校食堂配送原材料的采价核价工作。(责任人:姚永清 责任科室:装备中心)
36.做好党员冬训准备工作。(责任人:钱艳华 责任科室:党校)
37.做好各类信访处理、政策咨询工作。(责任人:袁晓军 责任科室:惠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