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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yjglj/2021-00013
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通知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03-02
关于印发《2021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21-03-02 10:15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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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应急〔2021〕38号

昆山开发区、高新区安环局,张浦镇安监办,各区镇综合执法局(安监办),局各科室,监察大队、培训中心(信息中心):

现将《2021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2021年昆山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全市应急管理培训考试工作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要求,构建“3+N”安全培训模式,复制推广巴城安全学校经验,实施安全培训“123”工程,推进安全培训机构本质提升,锻造安全生产“专精尖”队伍,树立安全培训考试“标杆”理念,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执法,为我市安全发展发挥重要基础支撑作用。

一、主要任务目标

1.构建“3+N”安全培训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知识和技能水平;

2.推进实施安全培训“123”工程,全力提升安全培训基础效益和社会效益;

3.构建多元化、常态化安全培训阵地,复制推广巴城安全学校经验,实现“安全学校”全覆盖,并形成培训规模;

4.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5.加强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网格员100%培训轮训。

二、构建“3+N”安全培训体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知识技能水平

1.构建“3+N”安全培训体系。以培训机构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基础性安全培训、“安全学校”多元化安全培训、重点领域专项业务培训为3项“规定培训动作”,以企业多层次、多专业全员安全培训项目为“自有培训动作”的安全培训“3+N”体系,打造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全面的安全培训网络,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知识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培训中心)

2.紧抓“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基础性安全培训。紧紧围绕年度监管重点,符合培训大纲和学时规定,达到系统性、全面性、完整性基础安全培训规定目标。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重点领域年度工作要求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管理,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复审换证。(牵头单位: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3.推进“安全学校”全覆盖综合性安全培训。全面复制推广巴城“安全学校”经验,指导各区镇结合本辖区实际,设立“安全学校”、建设培训教学点,有计划精准组织企业开展相关现场培训教学活动,全面整合高校、机构、政府部门、专家、企业等教育培训资源,让“学校”走进企业,让企业变成“学校”,打通安全培训与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并科学设定各类培训规模和效果评价指标,提升“安全学校”的社会效益。(责任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4.扎实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分级分类分批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专项培训,加强化工(危化品)、涉爆粉尘、高温熔融、涂装喷涂、电镀、液氨使用、有限空间、群租厂房等重点领域,以及委外作业、危险作业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专项业务培训辅导。(牵头单位:危化科、基础科;责任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5.深化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责任。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制定完善并落实本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和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全员安全培训及考试要求。突出强化班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消化、岗位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培养,以及异常处置、逃生自救教育训练,严格一线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管理,全面提升一线岗位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责任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三、实施安全培训“123”工程,全力提升安全培训基础效益和社会效益

6.推进实施一项安全培训重点工程。全力抓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工程,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落实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力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工作,推动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高危企业班组长培训轮训。(牵头单位:危化科、基础科、法制宣教科、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7.推进实施两项安全培训基础工程。继续开展“校地共建”学历教育,加大与高校合作办学力度,提升安全专业学历层次,为我市安全生产行业输送人才。加快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加快整合安全培训机构网上报名,推进线上公益安全教育平台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和一线岗位应知应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牵头单位:信息中心、培训中心;配合单位:局各科室、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8.推进实施三项安全培训惠企工程。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宣教培训活动,打造应急科普阵地,加强宣教和体验基地建设与运营,全年组织务工人员安全知识宣教培训活动不少于10000人。组织开展新设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知识辅导,确保对新设立企业安全生产第一时间告知服务。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实现工业企业事故警示教育全覆盖,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警示教育不少于50万人次。(责任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四、推进安全培训机构本质提升,切实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

9.着力推进实施精细化培训。继续细分培训对象,按行业领域,结合监管重点,实施精细化培训,打造一批针对性强、实用性好、可听性高的精品培训班次。(牵头单位:培训中心、基础科、危化科;配合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10.严抓安全培训教学管理。督促和指导培训机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职教师配比,完善师资培训计划,加强动态知识学习,组织教师开展教学调研,提高授课针对性和感染力,建立备课课件和授课质量评比机制,完善激励淘汰机制;落实培训管理制度,详细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按照相关要求统筹线下线上课程与学时,严肃培训纪律,加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身份查验,狠抓培训考勤与课堂秩序;加大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投入,提高各类培训能力和水平,后勤保障到位。(牵头单位:培训中心)

11.加强安全培训机构指导。加强培训机构培训业务指导,指导加强培训工作创新,提高课程课件质量,有效衔接重点监管需要,邀请业务科室监督执法人员上讲台讲课;指导加强新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精神解读,将《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等纳入课程进行宣讲解读;促进培训机构有序竞争,提高培训质量与服务水平,纳入智慧安监平台管理。(牵头单位:培训中心)

五、锻造安全生产“专精尖”队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12.组织开展全市应急管理领导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同市委组织部,依托高等院校,组织全市各区镇、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各区镇安环局(所)负责人,以及局中层以上干部,举办全市应急管理领导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升能力,开拓视野,激励创新。(牵头单位:办公室、培训中心;配合单位:综合科)

13.组织开展以专业化队伍建设为目标的小班化培训。鼓励和引导全市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委托具有相关培训经验和实力的培训机构,继续举办应急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安全工程师辅导班。(牵头单位:办公室、培训中心;配合单位:局各科室、各区镇安环局、安监办、综合执法局)

14.加大安全监管业务轮训组织力度。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在财政预算框架内,合理制定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分类开展培训、轮训。(牵头单位:局相关业务科室、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

六、树立安全培训考试“标杆”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点考务工作

15.积极建设规范高效的更高水平考试点。完善考试点功能配置,增加配备考试点实操考试设备设施,做好考试设备升级维护工作,提高考试点考试能力;根据考试中心安排,加强考务档案建设,完善“三项岗位”人员考核档案管理;加强考官、考核员管理,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调配考官考核员的相关机制;加强考务计划与组织,保持严明考场风纪。(牵头单位:培训中心)

七、强化安全培训执法,严格落实安全培训相关法规规章

16.不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执法力度。把企业安全培训开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企业未依法制定培训制度和计划、未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未组织考试考核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买证上岗等违法行为。加强培训机构监督检查,督促机构保证安全培训条件,规范开展安全培训业务,有序竞争。(牵头单位:危化科、基础科、规划科技信息科;责任单位:各区镇安环局、综合执法局、安监办;配合单位: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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