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四级四同”,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规范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要素标准统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清单,逐项确认政务服务网事项库内的政务服务事项是否为本级本部门事项,防止出现实际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和省政务服务网认领的事项不一致,做到本级本部门行使的政务服务事项“应领尽领”。
二、维护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维护标准,对办事指南涉及的每个要素维护情况进行审核,要全面准确维护好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场所、网办链接等信息要素,做到事项要素维护完整率100%、准确率100%。
三、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网上办是常态、网下办是例外”的要求,对标省内先进,大幅提升“不见面办理”事项的比例。原则上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不允许“不见面办理”的事项,都要提供网上申报、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取号、快递寄送等不同深度的“不见面办理”方式,确保“不见面办理”比例达到100%。
四、完成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维护质量直接影响我市营商环境评价好坏,各相关单位要针对营商环境考核中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方面的指标开展全面复核和提升,尤其是对即办件事项率、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度、网上审批事项率以及网上审批办件率等重点考核指标重点研究,尽力提升指标,同时要与实际办理情况相符合。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