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公共资源交易 / 土地市场 / 土地公告公示

昆地网 [2021]工挂字48号:巴城镇东荣路南侧地块挂牌出让公告

时间: 2021-11-24 09:41 来源: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访问量:
【字体:

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昆地网 [2021]工挂字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优化土地供给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7]26号),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概况

地块位置

用途

面积

容积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保证金

加价幅度

项目类型

巴城镇东荣路南侧

工业用地

6098.3平方米

1.5

20491124

291/平方米

36万元

1万元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二、土地受让对象

凡具备市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小组审核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独立竞买。

凡存在未经出让人同意欠缴土地出让金、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发土地等国土资源违约或违法行为的,以及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录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交易活动。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竞买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竞买。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帮助”。

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市虎丘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9905室、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1123日至20211212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等相关文件。

2. 正式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具备市工业用地项目评审小组审核通过的意向竞买人可于20211213900起至20211220日下午17: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正式报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项目评审意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承诺书。委托代理正式报名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意向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抵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如竞买申请人持外币缴纳保证金,须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账户信息详见托管协议。(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57376609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1223日上午900。竞买报价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加价须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网上交易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1223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本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若2位及2位以上竞买人报名该地块,竞买人无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5.成交通知及成交确认:网上挂牌交易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网上挂牌交易《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报名材料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竞得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可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票据申请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57392991

6.签订出让合同及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向属地政府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竞得人须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投资发展监管协议》、银行履约保函复印件等资料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土地交付及项目准入约定

交地时间

开、竣工时间要求

配套基础设施情况

出让价款交付时间

达产时间

银行履约保函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一年半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平整,净地出让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20%,第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金的80%

交地之日起六年内达产

开工保函、竣工保函分别为出让金总额的10%(单张保函上限250万),达产保函为出让金总额的20%

1.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属地政府向竞得人发出土地交接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挂牌公告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属地政府签订《地块交接书》。《地块交接书》一经签订,即视为竞得人对本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今后不得以土地交付为由拒绝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出让人承诺的地块周围其余基础设施通达条件,地块内管线和绿化树木迁移,均不作为土地交付和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置条件,具体实施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向属地政府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其中,开工保函、竣工保函分别为出让金总额的10%(单张保函上限250万),达产保函为出让金总额的20%

3. 本地块项目投资强度、达产年产值及年税收依据项目评审及监管协议约定,即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659万元,亩均年产值不低于2190万元,亩均年税收不低于132万元。

4.本宗地监管期为6年:(1)建设期限1.5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地块开工之日起1.5年内竣工。项目开竣工后,须向属地政府申报开竣工,由属地政府出具解除保函通知书并退还保函原件或违约责任处置。

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经认定构成闲置土地的,根据《土地闲置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进行处理。

2)达产期限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6年内。受让人可最晚不迟于监管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向属地政府申报达产考核。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效益评估,通过考核评估的,由属地政府出具解除保函通知书并退还保函原件。

5.其他项目准入约定详见《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本挂牌公告未尽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四、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

意向竞买人或竞买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请与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同丰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512-57319056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区镇分局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巴城分局0512-57651258

中国昆山网址:http://www.ks.gov.cn/ggzyjy

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120

特此公告。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23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