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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

时间: 2021-07-27 11:39 来源: 昆山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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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昆民〔202135号),该办法将于202171日开始实施,对救助对象、扩展救助内容范围、办理流程、权限下放等进行进一步完善、改进,为进一步聚焦共同富裕、兜底民生底线、开展救急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大亮点:

一是扩展救助对象范围。对象扩展增加了港澳台居民。取消了非户籍人员时间限制,由原来的参加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及连续稳定就业不少于6个月,在本市稳定居住不少于6个月,放宽到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在本市有合法的稳定就业。二是扩展救助内容范围。对于困难对象必要的照护支出,取得正规的凭证,可参照医疗支出累加作为救助金额的比例基数,减轻了困难家庭照护费用的经济压力。三是优化救助办理流程。临时救助确认完成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不在进行民主评议。大额临时救助确认权限由市民政局下放至各区镇、办事处,简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促进了便民、利民,使临时救助更及时、更有效、更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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