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文体广旅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昆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昆政发〔2018〕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本市文体广旅行业安全生产实际,我们制定了《昆山市文体广旅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中国昆山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现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和建议,特此总结。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