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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2022)

时间: 2021-07-01 09:24 来源: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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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依据

1.《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

2.《江苏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1号)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2号)

二、申报条件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备案管理的范围是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也即涉及投资主体直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的非敏感类项目。备案权限:中方投资额在1亿美元(不含)以下境外投资项目。

三、办事程序

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项目,原则上通过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https://services.ndrc.gov.cn/ecdomain/portal/portlets/bjweb/newpage/itemlist/itemlist.jsp?admintype=&themetype=9&keyword=&code=&state=123)申报。

1.登陆国家发改委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进行用户注册。

省发展改革委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将及时通知补正或告知不予确认。

投资主体用户注册申请通过网络系统确认后,登陆网络系统进行项目备案申报。根据要求填报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并上传相关电子版附件,电子版附件须体现原件的原始面貌。注:加盖企业公章。

2.因有商业机密等特殊要求的,投资主体可向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直接报送纸质项目备案申请材料。

四、申报材料

1.备案申报文件

①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请示(附件1)

②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附件2)

2.附件

①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②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附件3)

③最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财务报表

④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⑤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协议或类似文件

⑥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

⑦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五、变更和延期

1.已备案的项目,如果发生投资主体、投资地点、主要内容和规模、中方投资额等变更情形,需向备案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附件5准备书面材料。

2.备案通知书有效期2年。确需延长有效期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效期届满的60个工作日前向备案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按照格式文本附件6准备书面材料。

六、其它

1、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2、服务收费:不收费

3、办事地点: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511室

4、联系人:胡丹

5、联系电话:57303063

附件1.项目备案申报文件格式文本附件2.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附件3.追溯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示例附件4.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文本附件5.境外投资项目变更申报文件格式文本附件6.境外投资项目延期申报文件格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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