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发〔2016〕94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城区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业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
昆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根据国家、省、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 期间,我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积极推动教育优先、协调、均衡、优质发展,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事业规模实现新发展。新增幼儿园68所、小学12所、初中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等院校1所。截止2015年,全市共有幼儿园131所、小学54所(含外来工子弟学校7所)、初中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含外来工子弟学校2所)、台商子女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各1所、普通高中7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全日制高等院校7所、社区培训学院1所、社区教育中心10个。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249306人,其中外来工子女132519人;在职教职工16880人,其中专任教师13504人。
——教育发展水平跃上新台阶。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100%,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8%,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69%,其中老年人参与率达51%,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77%,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4.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7年。累计建成省优质幼儿园54所、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5所、省三星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3所、省级社区教育中心7个。被确认为全国 “两基” 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市、全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案例城市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入围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市)创建名单。
——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受到昆山市级及以上各类表彰奖励教师3300多人次,其中苏州市级178人次、省级17人次、国家级1人次。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46.4%、81.4%和96.3%,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分别达17.6%和32%。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的比例达71.5%。专任教师中昆山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比例达38%。新增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1人、省特级教师12人、正高级教师6人、苏州市名教师和名校长18人、昆山市名教师和名校长20人,累计拥有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2人、省特级教师23人、正高级教师7人、苏州市名教师和名校长36人、昆山市名教师和名校长41人。被确认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市。
——素质教育深化迈出新步伐。中小学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连年实现 “零记录” 。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苏州市保持上游水平。高考成绩屡创新高,本一达线率和本二及以上达线率分别由2010年的17.8%和39%提高到21.9%和58.5%,累计向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新生19555人。艺体教育成绩显著,学生参加苏州市级及以上比赛,共获单项奖2500多个,团体奖300多个。科技教育优势明显,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全国比赛,获奖总量占苏州市60%以上。建成昆山杜克大学、昆山加拿大国际学校以及昆山中学中美合作课程班等涉外教育机构。选派139名校长和教师出国(境)学习培训,组织1600 名学生出国(境)修学实践。公办学校与国(境)外同类学校结为友好学校的比例达30 %。
——教育技术装备达到新高度。教育装备建设水平明显提高,100%的中小学校教育装备达到省颁标准( “十二五” 版)二类要求,其中70%达到一类要求。教育信息化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公办中小学100%建成省一类校园网,54%建成直播录播教室,普通教室均配置多媒体设备,计算机终端均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智慧教育工程扎实推进,组建高速教育专网,建立教育数据中心、教学资源中心和教育应用服务中心,在全省率先达到 “三通两平台” 建设要求。
——教育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中小学95所,竣工建筑面积127万平方米,增加学位78000个。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家庭贫困子女入学率均达10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5%。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1850元、1430元、1600元、1650元和11440元。累计发放区镇学校建设补助资金12.1亿元,民办学校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国家和政府助学金1135万元。2011~2015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194.11 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153.34亿元。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 时期既是昆山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昆山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攻坚阶段,必将对昆山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全力推动 “昆山之路” 从头越、 “五大发展” 走在前,必须依靠教育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靠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依靠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提升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落实到教育上就是要紧紧围绕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这一总目标,着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着力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着力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着力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十三五” 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胜阶段,教育工作面临的任务将更为繁重。经过多年的努力,昆山教育已经跃上较高的发展平台,但是,与教育现代化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的短板:教育资源需求与供给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地区 “入园难” “入学难” 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民办幼儿园普惠程度不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不大,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地方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强,教育结构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以及受教育群体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人民群众接受优质平等教育的需求还没有得到真正满足,教育均衡发展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部分教师师德素养、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与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教师寥若晨星,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三)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增加教育投入为保障,积极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不断跃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为昆山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教育发展整体水平在全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
——教育均衡化。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民办幼儿园普惠性程度明显提高,帮困助学体系更趋完善,人民群众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比例达100%。外来工子女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100%,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达100%,家庭贫困子女入学率保持100%。
——教育优质化。各级各类学校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比例达75%左右。中小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双证书” 获取率达98%以上。教师师德素养、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明显提高,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70%、90%和98%,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分别达10%、20%和35%,专任教师中昆山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比例达4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75%以上。
——教育终身化。教育资源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终身学习网络覆盖率达100%。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0%,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达75%,其中老年人参与率达60%,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80%,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主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
——教育法制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管办评分离扎实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建立。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苏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学校的比例达80%以上。
——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深入推进,覆盖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智慧教育云平台和惠及全民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实现普及共享,信息技术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核心业务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校长的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的信息化教学能力和学生的信息化学习能力明显提高。国家教育信息化达标率达90%以上。
——教育国际化。教育对外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办好1—2所中外合作示范学校。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达20%左右,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参加过英语国家强化培训的比例达95%左右,公办中小学与国(境)外同类学校结为友好学校的比例达35%左右。
昆山市 “十三五” 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
100 |
100 |
2.义务教育巩固率(%) |
100 |
100 |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9.7 |
99.8 |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8 |
70 |
5.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77 |
80 |
6.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 其中老年人参与率(%) |
69 51 |
75 60 |
7.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年) |
14.5 |
15 |
8.主要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
11.7 25 |
12.2 25.8 |
9.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比例(%) 其中专任教师合理流动比例(%) |
100 15 |
100 ≥15 |
10.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 |
100 |
100 |
1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 |
46、81、96 |
70、90、98 |
12.初中、普高、中职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比例(%) |
9、18、32 |
10、22、35 |
13.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 |
71.5 |
≥75 |
14.专任教师中昆山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比例(%) |
38 |
≥40 |
15.中小学生学业合格率(%) |
95 |
≥95 |
16.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 |
90 |
≥90 |
17.中职学校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 |
95 |
≥95 |
18.英语骨干教师参加过英语国家强化培训的比例(%) |
75 |
95 |
19.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 |
17 |
20 |
20.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比例(%) |
60 |
75 |
21.国家信息化标准达标率(%) |
80 |
≥90 |
22.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 |
15.01 |
16 |
23.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
3.1 |
4 |
24.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
— |
≥90 |
25.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
— |
≥90 |
三、主要任务
(五)基础教育注重 “优质均衡”
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实施第二期五年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新一轮发展。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在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的同时,采取政府购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坚持规范管理,加快公办幼儿园独立建制步伐,指导督促民办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和管理,逐步清理无证幼儿园。坚持优质办园,支持各类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不断提高省优质幼儿园的比例。坚持科学育儿,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全面提高保教质量,防止和纠正 “小学化” 倾向。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发展义务教育成果,争创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通过校际挂钩帮扶、集团化办学、举办分校、委托管理、建立学校联盟等方式扶持相对薄弱学校,不断缩小城乡和校际差距,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55和0.45。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重视弱势群体教育,保障外来工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让一个学生因就学困难、学习困难和经济困难而失去受教育机会,提高外来工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健全义务教育保障体系,落实政府、部门义务教育责任。
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坚持优质特色发展的办学思路,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通高中办学格局。合理调整普通高中布局,适时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为落实异地高考政策提供资源保证。鼓励支持公办、民办学校开展创建达标工作,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到2020年,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的比例达75%。坚持优质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夯实基础与发展个性相结合、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探索多渠道升学、多样化成才的办学模式,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主动对接高考改革新模式,立足学校文化传统、地域特点和学生发展需求,建设各具特色的课程基地和校园文化。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培养学生职业技术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六)职业教育注重 “增强效益”
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在南部地区建立一所以旅游专业为主的中等职业学校。提高职业教育地位,彰显职业教育优势,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在昆就读职业学校。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达1.2万人以上。落实职业教育支持政策,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引导市民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就业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技能型人才的良好风尚,形成 “人人可成才、行行出状元” 的社会氛围。
提高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活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水平力争在全省处于上游水平。加强实训基地建设,累计建成国家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实训基地(含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形成一批与区域产业对接的主干专业和专业群,苏州市级及以上优质专业比例达60%。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步伐,开发与专业课程相配套的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的比例达98%以上。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到2020年,江苏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优质特色职业学校的比例达100%。
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培养模式,探索项目教学、案例教学、仿真教学以及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无缝对接。建立学生定点实习实训、教师定点实践锻炼制度,学生顶岗实习率保持100%,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少于两个月的专业实践。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度。鼓励职业学院通过多元融资举办符合专业建设方向、具有实习实训功能的校办企业。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建立技术创新推广中心。
提高职业教育贡献份额。按照 “紧贴经济社会,增强服务能力” 的要求,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加快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农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经济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合理调整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积极开发与主干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匹配的新专业,实现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有效对接。充分利用职业学校资源,主动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每年培训企事业单位职工10000人次以上。
(七)高等教育注重 “提升内涵”
加大地方高校扶持力度。发挥地方高校管理委员会职能,加强与地方高校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地方高校的发展情况,主动为地方高校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制定并落实鼓励扶持政策,支持地方高校建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人力资源合作基地和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建立地方高校奖励制度,表彰奖励办学业绩突出的院校以及有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
促进地方高校内涵发展。鼓励和支持地方高校积极推动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转移、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办学风格,在不同层次上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以易地新建为契机,加快昆山开放大学转型步伐。支持昆山杜克大学在拓展多领域、高层次研究生教育的同时,开设本科课程;支持硅湖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高职本科学院;支持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建设立足昆山、面向全省、辐射长三角的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支持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和苏州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建设省内一流高职院校。
增强地方高校办学优势。鼓励地方高校依托学科骨干和创新团队,建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实验基地、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形成一批科技创新和教学改革成果。支持地方高校加强中外合作、校企合作以及与科研院所的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增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孵化能力。鼓励地方高校转型升级、错位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培养更多的适应性、实用型人才。
(八)社区教育注重 “领先发展”
完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教育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教育机构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加大社区教育投入力度,完善政府为主、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社区教育师资团队建设,形成一支由专家、专兼职教师和志愿者组成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立政府督办、教育部门督导和专家评估制度,形成 “三位一体” 的社区教育评价促进机制。健全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建立市民信息库和终身学习卡制度,完善市民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增强市民终身学习的内驱力。
优化社区教育能力建设。完善社区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利用文化、教育、科技、旅游、体育、娱乐等各类教育资源,推进各类公共设施和教育场所免费向社会开放。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形成与学习型城市相适应的社区教育课程体系。加强社区教育教材开发,每年开发编写优质课本(读本)和微课程教材20本以上。完善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 “昆山市民学习在线” 每年增加视频教程200门以上。依托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建立一批功能不同、特点各异的社区教育培训联盟和发展联盟。探索社区教育共同体建设,形成一批 “家庭学习中心户” (知趣相投型学习共同体)、 “学习社团” (功能辐射型学习共同体)、 “教师工作室” (示范引领型学习共同体)。提高社区教育载体建设水平,累计建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镇10个、省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3个、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10个、省标准化居民学校100所。依托昆山开放大学,建立集协调、指导、培训、研究和成果认证于一体的社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发挥社区教育服务功能。坚持 “面向人人、面向社会” ,积极提供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社区教育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广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新昆山人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退伍军人培训以及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深入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青少年校外教育、老年教育以及残疾人教育,大幅提高市民继续教育参与率。鼓励和支持市民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年报名人数继续居全省县级市首位。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累计建成学习型家庭16000个、学习型党组织100个、学习型机关190个、学习型企业(单位)1500个、学习型团队130个、学习型社区300个。积极参与 “文化强市” “乐学昆山” 建设,形成一批社区教育学习活动品牌。到2020年,基本建成 “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 的学习型城市。
(九)素质教育注重 “全面发展”
树立素质教育理念。注重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帮助学生矫正行为上的偏差,消除心理上的障碍,克服学习上的困难,促使每一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有不同程度的进步与提高。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从培养社会有用人才的角度出发,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确立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观,以科学性、时代性和民族性为原则,以培养 “全面发展的人” 为核心,使学生具备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学生有益的兴趣爱好,积极创造条件和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注重学生后续发展,本着对学生一生负责的态度,保护学生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为学生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行昆山新市民子女公办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办法,试行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德育方式方法,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和不同特点,明确不同年龄阶段的德育目标和内容,制订不同要求的德育方案和计划,开展贴近学生实际、形式多样的教育与实践,提高德育工作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推进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创造性地完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体系,增强课程与教学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坚持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最合适的教育与教学。推行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有足够的自主学习、自我调节的时间和空间。改进教育科研工作,增强教育科研的先导性和实效性。完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公正、权威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德育融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各个方面,贯穿于学校工作各个环节,消除德育盲区和死角,形成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的良好氛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以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深化德育课程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以优化德育课堂教学和德育实践活动为途径,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保证,形成全方位、高效率的德育运行机制。以优化课堂教学为核心,以强化教学研究为重点,以细化教学常规管理为保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学业水平测试保持苏州市上游水平,高考质量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坚持开齐开足体育课、艺术课。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扎实推进体育、艺术 “2+1” 工程,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运动。高标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鼓励支持学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教育项目,深入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打造一批以科技、体育、艺术为主要内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特色教育品牌。
(十)队伍建设注重 “德才兼备”
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深入开展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的好教师。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考核和监督制度,督促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状况定期调研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资格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违反师德行为惩处制度,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建立问责制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提高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健全教师培训制度,继续开展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参加国家、省和苏州市级骨干教师提高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新教师入职培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心理咨询师培训以及安全管理、新技术应用、实验室建设、档案和图书管理等专项培训,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学历进修,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和学识水平。成立名师讲师团,为学校开展师德师能培训提供菜单式服务。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继续实施青年教师培养工程以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学术)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建立一支覆盖全市所有学校所有学科的骨干教师队伍。加强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培养,形成校企合作、产教结合、专兼互补的优秀教师团队。加强青年教师学科培训基地、 “双师型” 教师培训基地和名师工作室建设,为教师专业发展搭建平台。建立昆山市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全市教师培训培养规划设计、组织实施和指导服务。出台《昆山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培养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到2020年,累计拥有省级人民教育家(含培养对象)、省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45人左右,苏州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和学科(学术)带头人300人左右,昆山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5000人左右。
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放宽户籍、毕业年限等限制,适度招聘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建立教师补充机制,缓解教师编制刚性不足的矛盾。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逐步建立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执行教师专业标准,发挥专业标准的引领、导向作用。实行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按每年不低于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总数的15%进行交流,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在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到民办学校任职任教。完善名教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名教师的义务和权利,充分发挥名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公办、民办学校教师“有类无别”的管理机制,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市教师管理范畴,支持民办学校教师提高师德素养、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出台优秀教师到龄返聘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各类人才进入各级各类学校任教。
加强教育管理队伍建设。试行校长公开选拔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完善校长轮岗制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超过两个任期的,原则上实行轮岗交流,鼓励校长到乡区学校和薄弱学校任职。继续实行校长学习、培训制度,提高校长的理论水平、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完善校长考核制度,重点考核校长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出台优秀校长延长任期实施办法,营造教育家办学氛围。加强校级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继续试行《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学校中层岗位设置、职务职数以及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岗位管理。建立中层干部跟岗培训制度,选送青年中层干部到优质学校跟岗学习锻炼。完善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引导中层干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班主任的职业地位和经济待遇,主动为班主任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减轻班主任工作压力,吸引更多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定期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提高班主任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德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加快培养一支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优秀德育队伍。大力表彰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四、重点工程
(十一)教育资源配置工程
将学校基本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和增长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快配置各类教育资源,有效缓解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将学校基本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和增长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快配置各类教育资源,有效缓解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力争完成学校建设项目84个,其中:幼儿园新建项目30个,易地新建项目1个,改扩建项目3个;小学新建项目16个,易地新建项目4个,改扩建项7个;初中新建项目6个,易地新建项目2个,改扩建项目7个;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1个,改扩建项目1个;普通高中新建项目1个,改扩建项目2个;中等职业学校易地新建项目2个;特殊学校易地新建项目1个。留足留好教育用地,规划预控布点项目62个,其中:幼儿园33个,小学16个,初中7个,普通高中2个,中等职业学校2个,高等院校2个。
(十二)民办教育发展促进工程
制定并落实《昆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举办民办学校,大力推行 “公建民办” 办学模式,逐步提高民办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的比重,基本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保基本与强高端相结合、自主办学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民办教育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民办学校占比达30%左右,其中优质民办学校占比达50%左右。整合社会各类资源组建民办教育集团。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和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继续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民办学校发展,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规范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确保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监控体系,认真执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建立健全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
(十三)依法治教强化工程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教育职责。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强学校章程及其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教学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和举办者的权益。实行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形成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养,形成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局面。强化教育督导,健全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完善兼职督学委派制度、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和督导回访制度。推进管办评分离,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估,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
(十四)学校管理创新工程
牢固树立 “精致管理” 理念,推行 “精细周到、精雕细刻、精益求精” 的管理模式,将学校管理规范落实到每一所学校的每一个条线、每一个条线的每一项工作、每一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加快 “粗放型” 管理向 “精致化” 管理转变,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和效益。牢固树立 “文化立校” 理念,做好百年老校的保护、传承工作,加大校园文化建设力度,创设净化、绿化、美化、人文化的校园环境,形成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教风、学风和校风,使每一所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 “摇篮” ,教师施展才华的 “舞台” ,师生心目中共同的 “精神家园” 。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 理念,强化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和安全管理,落实多部门合作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完善校园安全定期排查制度,健全校园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创新信访接待、舆情应对和矛盾调处工作机制,确保校园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争创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市。
(十五)教育信息化提升工程
加强智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专网主宽带,建设校园高速有线、无线网络及各种智能终端,推进中小学 “未来教室” 建设。完善智慧教育云平台功能,为学生、教师、家长和教育管理者提供人性化、便捷化、智慧化的信息服务。优化智慧教育资源,丰富资源内容,提高资源质量,满足教师、学生和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教育资源需求。提升智慧教育应用能力,开展新一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全员培训,专任教师胜任信息化教育教学的比例达 90%以上。发挥智慧教育功能,积极探索 “互联网+” 环境下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新模式,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教育现代化要求相适应、涵盖各级各类教育、覆盖城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
(十六)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加强与 “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一批中外合作教育项目。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探索中外中高职互联互通的办学模式,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际先进的专业、课程以及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培训、测试项目。实施海外研修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校长、青年骨干教师和英语骨干教师赴境外进修深造。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以多种形式引进高素质外籍教师。继续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提供教育服务。支持办好昆山杜克大学、昆山加拿大国际学校和昆山中学中美合作课程班。
五、保障机制
(十七)组织保障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坚决惩治源于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腐败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加强教育系统行风作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大力弘扬 “爱生、育人、服务、奉献” 的行业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
(十八)经费保障
完善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财政教育投入依法增长,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保证财政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按在校学生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严格执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政策。建立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和教育投入公告制度,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帮困助学机制,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十九)环境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积极为教育优先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教育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交流与沟通,积极争取各区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公安、编办、人社、卫计等部门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在教育经费安排、教育布局调整、学校基本建设、教师招聘与编制管理、校园安全与周边环境整治、学生交通与饮食安全、流行性疾病预防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发展成就以及教育系统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理解教育和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附件:1. 昆山市 “十三五” 教育发展有关指标的说明
2. 昆山市 “十三五” 教育设施规划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1
昆山市“十三五”教育发展有关指标的说明
1.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是指在正规学前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幼儿数与3—5岁幼儿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到2020年,下同)为98%以上。
2. 义务教育巩固率:包括小学巩固率和初中巩固率。小学巩固率是指某届小学毕业生人数与该届学生入学时学生数的百分比,初中巩固率是指某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与该届学生入学时学生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99%以上。
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是指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总数与15—17岁人口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95%以上。
4.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是指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与18—22岁人口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60%以上。国际上通常认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15%以下为高等教育精英化阶段,15%—50%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50%以上为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
5. 城乡居民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是指年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居民人数占全部居民人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城市60%以上,农村40%以上。参与社区教育活动,是指一年内参与社区教育培训达40学时或参与主题教育6次以上;居民,是指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18岁以上的常住人口。
6. 老年人社区教育活动年参与率:是指60岁以上老人一年内在社区教育机构(老年大学、远程网络教育机构等)学习满20学时或参与主题教育一次以上的人数与全部老年人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20%以上。
7.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是指年培训满40学时的从业人员数与全部从业人员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60%以上。
8.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是指当年度离开各级各类教育进入劳动力队伍的人群中平均接受学历教育(不包括各类非学历培训)的年数。省定指标为15年以上。
9.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指20—59岁人口群体中平均接受学历教育(不包括各类非学历培训)的年数。省定指标为12.2年。
1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是指20—59岁人口群体中平均接受过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人数与该群体人口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25.8%。
11. 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比例:是指达到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的区镇占全市所有区镇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100%。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通过分别计算区镇辖区内所有小学、初中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师生比、生均图书册数、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八个指标的差异系数,再进行平均得出综合差异系数。差异系数的计算方法为:某评估指标的标准差除以该评估指标的平均数。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的标准为: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5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45。
12. 专任教师合理流动比例:是指专任教师包括骨干教师流动人数占全部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15%以上。专任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下同)。
13. 外来工子女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是指外来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参加升学考试等方面,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权利的人数与其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100%。
14. 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是指免费接受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人数与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100%。残疾包括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和综合残疾七类。
15. 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 教师的比例:是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能证书的人数与专业教师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7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是指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初中同等学历人员,基本学制为三年,学生毕业属中专学历(下同)。
16. 专任教师中昆山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比例:是指专任教师中被命名为昆山市 “教坛新秀” 及以上各级各类骨干教师的人数与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15%以上。
17. 中小学生学业合格率:是指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业合格学生数与学生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95%以上。
18.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是指各级各类学校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合格学生数与学生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90%以上。
19.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双证书” 获取率:是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与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95%以上。
20. 职业院校专业课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比例:是指职业院校开设的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的专业课占全部专业课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20%以上
21. 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比例:是指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学校数与学校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80%以上。各级各类学校省定优秀标准分别为:幼儿园为省优质幼儿园标准,义务教育学校为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为省三星级及以上标准,社区教育机构为省示范性社区教育机构标准。
22. 国家信息化标准达标率:是指达到国家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的学校数与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百分比。省定指标为90%以上。
23. 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是指年度财政教育总支出与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的百分比。
24. 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是指年度全社会教育投入增加数与上一年度全社会教育投入总量的百分比。省定目标为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附件2
昆山市教育“十三五”规划学校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办学 类型 |
办学规模 |
办学 性质 |
项目 类别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投资总额(万元) |
投资主体 |
项目选址 |
土地 现状 |
土地 性质 |
计划 开工 时间 |
计划 竣工 时间 |
所属区镇 |
1 |
杨树路幼儿园 |
幼儿园 |
10轨30班 |
公办 |
新建 |
22665.8 |
16632.1 |
9625.9 |
政府投资 |
杨树路南、夏西街西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12 |
2018.05 |
昆山开发区 |
2 |
夏驾园小学 |
小学 |
5轨30班 |
公办 |
新建 |
25000 |
22000 |
14000 |
政府投资 |
杨树路南、夏西街西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9.11 |
2021.05 |
|
3 |
合兴路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新建 |
10000 |
6500 |
4000 |
政府投资 |
合兴路北、车站路西 |
需协调地上临时建筑清理 |
允许建设区 |
2017.11 |
2019.05 |
|
4 |
樾河小学 |
小学 |
10轨60班 |
公办 |
新建 |
39635.6 |
41279.5 |
24887.8 |
政府投资 |
樾河路西、同丰路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12 |
2018.06 |
|
5 |
国际学校 |
九年一贯制 |
小学扩4轨初中扩2轨 |
公建民营 |
改扩建 |
77069.6 |
39272.3 |
15000 |
政府投资 |
原址(校内)。原小学6轨初中4轨。 |
校内局部拆迁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7.04 |
2021.05 |
|
6 |
青阳港幼儿园 |
幼儿园 |
8轨24班 |
公办 |
新建 |
18122.5 |
11580 |
5869 |
政府投资 |
西巷路西、青阳港学校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12 |
2018.05 |
|
7 |
小虞河路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新建 |
40000 |
10000 |
6000 |
政府投资 |
小虞河路西、中华园路北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 |
2017.12 |
2019.05 |
|
8 |
震川初中 |
初中 |
8轨24班 |
公办 |
新建 |
36513 |
35000 |
21000 |
政府投资 |
青阳路东、同丰路北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 |
2020.12 |
2023.05 |
|
9 |
东外滩幼儿园 |
幼儿园 |
7轨21班 |
公办 |
新建 |
12600.4 |
10409.2 |
5290.7 |
政府投资 |
清江路西侧、千岛湖路南侧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6.12 |
2018.05 |
|
10 |
蝶湖湾幼儿园* |
幼儿园 |
5轨15班 |
公办 |
新建 |
7973.9 |
7293 |
4250 |
政府投资 |
312国道北、长江路西 |
需协调开发商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12 |
2019.05 |
|
11 |
兵希小学* |
小学 |
10轨60班 |
公办 |
新建 |
43673.2 |
30968.4 |
15662.2 |
政府投资 |
洞庭湖路东、千岛湖路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09 |
2018.05 |
|
12 |
中华园小学* |
小学 |
10轨60班 |
公办 |
易地新建 |
51410.4 |
38064 |
18162.6 |
政府投资 |
泰山路东、中华园路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11 |
2018.05 |
|
13 |
合兴路小学 |
小学 |
10轨60班 |
公办 |
新建 |
48712 |
42000 |
25000 |
政府投资 |
合兴路北、车站路东 |
需协调开发商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9.12 |
2021.05 |
|
14 |
阳澄湖科技园幼儿园 |
幼儿园 |
4轨12班 |
公办 |
新建 |
7710.5 |
6588.4 |
2600 |
房产配套 |
博士路南、林荫路东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5.08 |
2017.04 |
昆山高新区 |
15 |
观湖幼儿园 |
幼儿园 |
5轨15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6750 |
4500 |
7470 |
房产配套 |
博士路北、林荫路西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04 |
2018.05 |
|
16 |
万和苑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9227 |
8432.9 |
3400 |
政府投资 |
中华园路北、江浦路西、古城路东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12 |
2020.05 |
|
17 |
印象花园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8200 |
5503 |
2200 |
房产配套 |
镇南公路西、晨丰路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5.08 |
2016.08 |
|
18 |
鹿城幼儿园二期 |
幼儿园 |
4轨12班 |
公办 |
改扩建 |
6667.2 |
4939.6 |
2400 |
政府投资 |
鹿城路东、马鞍山路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03 |
2018.12 |
|
19 |
姜巷小学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办 |
新建 |
36982 |
26183.4 |
12525.8 |
政府投资 |
镇南公路西、马庄港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06 |
2018.05 |
|
20 |
城北中心校西校区 |
小学 |
8轨48班 |
公办 |
新建 |
44058 |
30000 |
13500 |
政府投资 |
虹桥路东、花园路北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 |
2017.12 |
2019.12 |
|
21 |
西塘实小玉湖校区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办 |
新建 |
30755.9 |
22593.9 |
12174.6 |
政府投资 |
展馆路北、东定路东、城北路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07 |
2018.08 |
|
22 |
培本小学西校区二期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办 |
改扩建 |
22970.5 |
30000 |
15000 |
政府投资 |
震川西路北、共青路东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06 |
2019.12 |
|
23 |
南星渎中学 |
初中 |
12轨36班 |
公办 |
新建 |
37000 |
25000 |
12500 |
政府投资 |
山淞路东、美丰路北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8.12 |
2021.05 |
|
24 |
同进君望幼儿园 |
幼儿园 |
3轨9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6100 |
2704.8 |
3530 |
房产配套 |
院士路66号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09 |
2020.05 |
|
25 |
广电地块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8100 |
5400 |
2500 |
房产配套 |
林荫路东、萧林路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9.01 |
2021.05 |
|
26 |
西塘实小7号楼 |
小学 |
2轨12班 |
公办 |
改扩建 |
1500 |
5000 |
2500 |
政府投资 |
虹祺路西北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7.06 |
2019.04 |
|
27 |
实验小学西校区一期 |
小学 |
7轨42班 |
公办 |
新建 |
83000 |
32292 |
40058.7 |
政府投资 |
博士路北侧,观林路西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5.03 |
2016.12 |
|
28 |
市二中西校区 |
初中 |
12轨36班 |
公办 |
新建 |
48039 |
政府投资 |
博士路北侧,观林路西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5.03 |
201612 |
|||
29 |
实验小学西校区二期 |
小学 |
3轨18班 |
公办 |
改扩建 |
6593 |
7592 |
5000 |
政府投资 |
博士路北侧,观林路西侧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7.12 |
2019.12 |
|
30 |
九方城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新建 |
8991 |
6115.4 |
2500 |
政府投资 |
紫竹路九方城市花园内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4.11 |
2016.06 |
|
31 |
时代中央社区幼儿园 |
幼儿园 |
2轨6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2664 |
1989.05 |
800 |
房产配套 |
前进路时代中央社区内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06 |
2017.06 |
|
32 |
新城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8100 |
5400 |
2700 |
房产配套 |
光明路西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06 |
2017.12 |
花桥经济开发区 |
33 |
万科幼儿园二期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8100 |
5400 |
2700 |
房产配套 |
集善路东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09 |
2018.12 |
|
34 |
黄墅江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新建 |
13856 |
11217 |
5608 |
政府投资 |
金峰路北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03 |
2018.06 |
|
35 |
胜巷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新建 |
8596 |
7897 |
3998 |
政府投资 |
胜巷路北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8.12 |
2020.12 |
|
36 |
花桥裕花园幼儿园 |
幼儿园 |
3轨9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3300 |
2751 |
1375 |
房产配套 |
薛赵路西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5.09 |
2017.03 |
|
37 |
东方海外幼儿园 |
幼儿园 |
3轨9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4050 |
3500 |
1750 |
房产配套 |
兆丰路东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08 |
2018.12 |
|
38 |
集善中学* |
初中 |
12轨36班 |
公办 |
新建 |
49101 |
38401 |
19200 |
政府投资 |
远国路东侧,金变路南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10 |
2018.06 |
|
39 |
常发幼儿园 |
幼儿园 |
4轨12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5628 |
3900 |
1560 |
房产配套 |
西环路东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5.08 |
2016.12 |
|
40 |
规划公办小学1 |
小学 |
8轨48班 |
公办 |
新建 |
56588 |
36000 |
18000 |
政府投资 |
金融大道南侧、远政路东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12 |
2019.12 |
|
41 |
规划公办小学2 |
小学 |
8轨48班 |
公办 |
新建 |
35000 |
36000 |
18000 |
政府投资 |
花溪路与巷浦路交叉口南侧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 |
2018.12 |
2020.12 |
|
42 |
南港小学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办 |
易地新建 |
44376 |
17280 |
7776 |
政府投资 |
古城路与圣陶路交叉口西北角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 |
2018.12 |
2020.12 |
张浦镇 |
43 |
张浦小学3 |
小学 |
8轨48班 |
公办 |
新建 |
55254 |
23000 |
10350 |
政府投资 |
机场路北侧、锦上路西侧地块 |
净地 |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 |
2018.12 |
2020.07 |
|
44 |
张浦中学教学实验楼 |
初中 |
|
公办 |
改扩建 |
2138 |
3200 |
1440 |
政府投资 |
镇翰林路88号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6.05 |
2017.07 |
|
45 |
张浦中学 |
初中 |
扩4轨12班 |
公办 |
改扩建 |
2000 |
9000 |
15000 |
政府投资 |
翰林路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9.01 |
2021.07 |
|
46 |
民办学校 |
九年一贯制 |
小学6轨 初中6轨 |
公建民营 |
新建 |
66666 |
28080 |
15500 |
政府投资 |
淞沪路南侧,桃园动迁小区西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和一般农田 |
2019.01 |
2021.07 |
|
47 |
周市中学扩建工程 |
初中 |
扩建4轨 |
公办 |
改扩建 |
59940 |
7017 |
3500 |
政府投资 |
迎宾路、永共路交界处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5.08 |
2017.06 |
周市镇 |
48 |
陆扬中心小学 |
小学 |
8轨预留2轨 |
公办 |
新建 |
48830.2 |
36489.7 |
17350 |
政府投资 |
长兴西路北、华扬南路西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 |
2016.07 |
2018.06 |
|
49 |
萧林小学 |
小学 |
8轨预留2轨 |
公办 |
新建 |
47395.1 |
39946.6 |
17700 |
政府投资 |
萧林东路北、横泾路东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08 |
2018.06 |
|
50 |
野马渡中学 |
初中 |
16轨48班 |
公办 |
新建 |
67849.1 |
38430 |
18000 |
政府投资 |
金浦路北、白塘路东 |
需拆迁 |
基本农田 |
2017.12 |
2020.06 |
|
51 |
龙之天地幼儿园 |
幼儿园 |
2轨6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2709 |
1983.7 |
500 |
房产配套 |
长江北路888号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6.10 |
2018.06 |
|
52 |
苏尚家园幼儿园 |
幼儿园 |
4轨12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6000 |
3600 |
500 |
房产配套 |
长兴路与华杨路交界 处 (苏尚家园小区内)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7.06 |
2018.06 |
|
53 |
菉溪幼儿园 |
幼儿园 |
8轨24班 |
公办 |
新建 |
16376.9 |
16349.8 |
6530 |
政府投资 |
香花路东、312国道南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和一般农田 |
2017.06 |
2019.06 |
陆家镇 |
54 |
沙葛小学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办 |
易地新建 |
32367.6 |
16200 |
5500 |
政府投资 |
泾沙路西侧、珠竹路北侧 |
需拆迁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8.06 |
2020.06 |
|
55 |
陈巷幼儿园* |
幼儿园 |
5轨15班 |
公办 |
新建 |
9237.4 |
8500 |
3300 |
政府投资 |
富荣路西侧、南圩路北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10 |
2019.06 |
|
56 |
陆家高级中学宿舍楼 |
高中 |
|
公办 |
改扩建 |
3996 |
4271 |
1700 |
政府投资 |
原址(校内)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5.06 |
2017.03 |
|
57 |
正仪中学* |
初中 |
12轨36班 |
公办 |
易地新建 |
51190 |
25000 |
12000 |
政府投资 |
站南路南侧、东亭子路西侧、并蒂莲路北侧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6.03 |
2017.06 |
巴城镇 |
58 |
黄泥山小学* |
小学 |
9轨54班 |
公办 |
易地新建 |
49484 |
36000 |
16000 |
政府投资 |
阳澄湖科教园区,西邻规划道路,南靠登云路 |
净地 |
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 |
2017.12 |
2019.06 |
|
59 |
古城花园幼儿园 |
幼儿园 |
4轨12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10780 |
4500 |
2100 |
政府投资 |
古城路东 马鞍山路北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9.06 |
2021.05 |
|
60 |
凤栖园小学 |
小学 |
8轨48班 |
民营 |
新建 |
85141 |
40000 |
20000 |
拟民营 |
长江路东侧、中华路北侧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8.06 |
2020.05 |
|
61 |
凤栖园中学 |
初中 |
9轨27班 |
民营 |
新建 |
34470 |
18000 |
11000 |
拟民营 |
长江路东侧、中华路北侧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9.06 |
2021.05 |
|
62 |
汉城幼儿园 |
幼儿园 |
2轨6班 |
公办 |
新建 |
2761 |
1759 |
1100 |
房产配套 |
汉昆路南,汉城小区内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10 |
2017.06 |
千灯镇 |
63 |
石浦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易地新建 |
8174 |
8000 |
3700 |
政府投资 |
卫丰路61号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11 |
2019.12 |
|
64 |
培江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新建 |
9000 |
8200 |
3200 |
政府投资 |
秦峰路东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8.06 |
2020.06 |
|
65 |
宏洋小学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建民营 |
新建 |
40000 |
32000 |
9000 |
政府投资 |
宏洋路 |
净地 |
基本农田 |
2018.12 |
2021.06 |
|
66 |
亭林中学 |
初中 |
8轨24班 |
公办 |
改扩建 |
55600 |
18489 |
9000 |
政府投资 |
尚书路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6.04 |
2017.06 (一期) 2018.06 (二期) |
|
67 |
石浦中学 |
初中 |
扩建8轨 |
公办 |
改扩建 |
44166 |
27700 |
13000 |
政府投资 |
鹤丰路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 |
2020.07 |
2022.06 |
|
68 |
富力湾幼儿园 |
幼儿园 |
4轨12班 |
公办 |
新建 |
5100 |
4000 |
800 |
房产配套 |
淀山湖镇清水路北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6.12 |
2019.05 |
淀山湖镇 |
69 |
淀山湖小学 |
小学 |
4轨24班 |
公办 |
改扩建 |
20782 |
14600 |
6500 |
政府投资 |
淀山湖镇南苑路北侧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7.12 |
2020.05 |
|
70 |
淀山湖中学* |
初中 |
12轨36班 |
公办 |
易地新建 |
54000 |
25000 |
15000 |
政府投资 |
淀山湖镇状元路东侧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和基本农田 |
2017.12 |
2020.05 |
|
71 |
淀山湖幼儿园综合楼 |
幼儿园 |
|
公办 |
改扩建 |
340 |
1020 |
450 |
政府投资 |
淀山湖镇淀兴路南侧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7.12 |
2019.12 |
|
72 |
周庄龙亭幼儿园(二期) |
幼儿园 |
1轨3班 |
公办 |
改扩建 |
3000 |
1300 |
1000 |
政府投资 |
龙亭幼儿园旧址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7.05 |
2018.11 |
周庄镇 |
73 |
周庄小学风雨操场 |
小学 |
|
公办 |
改扩建 |
4900 |
2158 |
1000 |
政府投资 |
原址(校内)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6.01 |
2017.06 |
|
74 |
周庄中学风雨操场 |
初中 |
|
公办 |
改扩建 |
4900 |
2200 |
1380 |
政府投资 |
原址(校内)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7.10 |
2019.06 |
|
75 |
锦溪花园幼儿园* |
幼儿园 |
6轨18班 |
公办 |
新建 |
9000 |
7000 |
3500 |
政府投资 |
锦溪花园二期动迁小区内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8.03 |
2020.03 |
锦溪镇 |
76 |
锦溪中学 |
初中 |
5轨15班 |
公办 |
改扩建 |
59186 |
14000 |
7000 |
政府投资 |
原址(校内)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9.06 |
2022.06 |
|
77 |
锦溪小学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办 |
改扩建 |
8000 |
14000 |
7700 |
政府投资 |
锦溪小学北侧地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 |
2017.08 |
2019.10 |
|
78 |
昆山市娄江实验学校扩建工程 |
小学 |
8轨48班 |
公办 |
改扩建 |
39960 |
41200 |
25000 |
政府投资 |
现校址西侧地块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和一般农田 |
2017.11 |
2019.12 |
直属 |
79 |
一中专易地新建及昆山市公共实训中心新建工程(一期) |
高职 |
|
公办 |
易地新建 |
163836 |
135000 |
84000 |
政府投资 |
前进东路南侧、蓬溪路东侧 |
需拆迁 |
允许建设区和一般农田 |
2017.12 |
2019.12 |
|
80 |
锦溪高级中学 |
高中 |
16轨48班 |
公办 |
新建 |
113220 |
60000 |
40000 |
政府投资 |
锦溪镇 |
选址中 |
选址中 |
2017.12 |
2020.12 |
|
81 |
昆山爱心学校 |
特殊教育 |
|
公办 |
易地新建 |
10656 |
15000 |
7500 |
政府投资 |
高新区 |
选址中 |
选址中 |
2017.12 |
2019.12 |
|
82 |
震川高级中学科技楼 |
高中 |
|
公办 |
改扩建 |
3330 |
18000 |
9000 |
政府投资 |
震川高级中学校内 |
净地 |
存量建设用地 |
2017.06 |
2018.06 |
|
83 |
昆山开放大学(职二中)* |
高职 |
|
公办 |
易地新建 |
219780 |
163000 |
90000 |
政府投资 |
高新区 |
净地 |
允许建设区和基本农田 |
2016.12 |
2019.06 |
|
84 |
赵厍小学* |
小学 |
6轨36班 |
公办 |
新建 |
37096 |
23300 |
15450 |
政府投资 |
高新区朝阳路南,虹桥路西 |
净地 |
一般农田 |
2017.10 |
2019.06 |
备注:1.标注“*”为“十二五”规划未完成项目;2.新建学校(含幼儿园)的名称均为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