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办发〔2019〕114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交通运输局制定的《昆山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2019—2020年)》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昆山市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