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速康中医诊所因卫技人员配备不足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委经审核,准予其停业1年,停业时间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
该医疗机构停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拟结束停业后须立即向我委申请再次执业登记行政许可,待我委现场审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特此通告。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