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0号),我局近期对昆山市建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等二家单位申报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14日。
二、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造价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申请资质企业需要补充或核查材料的,请按原申报渠道报我局造价处,并提供材料原件。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8日
(联系电话:57363106 5736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