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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81号通告

时间: 2022-04-26 23:59 来源: 昆山市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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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昆山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1.周市镇:新浦花园14幢、17幢、24-29幢;金龙新村3号楼(含楼下店面)以及金龙新村1-3号别墅;萧林东路南侧323号至359号(含2条弄堂);更楼新苑小区。

2.陆家镇:常发豪郡南区6幢、22幢;菉溪新村小区16幢、19-24幢。

3.巴城镇:新城翡翠湾1幢;西张金湾自然村(张家港河以南、巴城小学以北、祖冲之路以东至菜地,含公共卫生间);通澄美墅43幢(含下面商铺)。

二、管控区

1.周市镇:新浦花园其他区域;金龙新村小区其他区域;萧林东路南侧257号至389号、萧林东路北侧360号向西至新浦路128号(不含颉昌电子印刷门卫室)、洞庭湖北路西侧568号向南至俊雅快餐、东方花园19幢(不含新镇村委会)所在区域(除封控区外)。

2.陆家镇:常发豪郡南区其他区域;菉溪新村小区其他区域。

3.巴城镇:新城翡翠湾其他区域;通澄美墅其他区域。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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