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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2023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方案

时间: 2023-12-27 09:58 来源: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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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3〕1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分配方案如下:

一、补助对象

昆山市2022年度实际营运的巡游出租汽车。

二、补助期限

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2936.85元/车•年,具体补助金额以出租车经营者提供的车辆实际运营时间为准。

四、资金分配

单位名称

月均折算实际营运

车辆数

补贴金额(元)

昆山大众交通有限公司

312.25

917031.41

昆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356.91

1048191.13

昆山市联合的士出租有限公司

254

745959.9

昆山市金凌客运旅游汽车出租有限公司

191.41

562142.46

昆山市旅游发展总公司

108

317179.8

昆山市玉山个体出租协会

119

349485.15

合  计

1341.57

3939989.85

五、发放要求

出租车经营者应做好运营管理和运营数据统计,并按规定做好资金发放及台账登记工作。


昆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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