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议并通过,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拟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10月7日前,将材料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电话:0512-57552813。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大力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4〕1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议并通过,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符合资质认定条件,现拟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7日。
如有异议,请于10月7日前,将材料发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电话:0512-57552813。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