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星因保管不善,将昆集用(98)字第11-12-032号-2宅基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薛文星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