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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领域信息化实名制及银行代发专项检查的通报

时间: 2020-08-05 14:41 来源: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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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规建局、昆山高新区规建局、花桥经济开发区规建局,各镇建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和《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我局于2020年7月开展了年度第一次建筑领域信息化实名制及银行代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共抽查在建工程18个,建筑面积132万平方米,造价38亿元,其中房地产项目11个;开具停工通知书1份。

受检工程全部完成了实名制考勤设备的安装以及与苏州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建筑工人考勤工作逐步完善,劳动用工合同能及时签订,工人工资支付表格能有效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制作、存档;现场维权告示牌设立较为规范。

检查过程中仍发现,多数工程建设单位未能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每月核对人工费用并向总包单位工人工资专户拨付,部分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监理机构人员考勤信息缺失,工人工资支付表格存在代签字现象。

二、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根据《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以下工程进行通报批评:

1. 巴城镇锦绣路北侧、湖滨路西侧地块住宅用房(建设单位为昆山莱克斯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昆山高新区马鞍山路北侧江浦路东侧项目(建设单位为苏州广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3. 昆山高新区环庆路北侧、柏庐路东侧住宅用房项目(建设单位为昆山合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嘉实(集团)有限公司)。

4. 5#厂房、6#厂房,办公及消防泵房(建设单位为昆山市奥博汽配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8月,我局将继续开展建筑领域信息化实名制及银行代发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建设单位向总包拨付人工费用的执行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机构的考勤情况、建筑工人工资代发的覆盖率等。本次被通报批评的项目将作为检查重点,连续或多次被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除了加大行业惩戒力度外,还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给予行政处罚。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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