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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筑施工和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考评的通知

时间: 2025-01-26 13:09 来源: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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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现就开展2024年度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考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1. 注册在我市的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企业。

2. 2024年在我市行政区域有在建(在监)项目的外地进市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企业。

二、申请材料

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监理企业需提供:

1. 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提交昆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按表格中顺序整理完整,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自查情况表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2. 监理企业提交昆山市监理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附件2)及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按表格中顺序整理完整,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自查情况表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3. 外地进市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另需提供驻昆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信用等级综合考评和《信用手册》换(发)证时间

1. 信用等级综合考评材料的提交时间自202525开始,至202538日截止,截止日期后一律不再收取任何考评材料。

2. 《信用手册》换(发)证工作自2025331日开始,原核发的《信用手册》自202441日起停止使用。

四、其他

1. 未提交考评资料,但2024年度在我市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按照总分0计取并扣除相应不良行为分后作为考评最终得分。

2. 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综合考评,根据综合得分排序,分为ABCD等级,原则上A类为10%左右,B60%左右,C29%左右,D1%左右,ABC类的占比,如得分相同的向上一等级计取,D类向下一等级计取。

3. 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纠纷调处不积极不配合,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考评为“D”类(以市住建局2025年春节后通报为准)。

4. 企业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综合考评材料的,一律不再发放《信用手册》。

5. 202411日后取得资质在我市新设立注册的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可申请补办2024年度《信用手册》,信用等级一律为“C”类。

建筑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提交至市住建局1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57363112。监理企业考评材料提交至市住建局1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57363106

附件:1.昆山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

2.昆山市监理企业综合考评企业自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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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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