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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zfhcxjsj/2021-00020
城乡建设通知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1-29
关于尚未购买万和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失效的通知

关于尚未购买万和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失效的通知

时间: 2021-01-29 10:58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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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尚未购买万和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

失效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昆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昆政规〔20173号)文件规定,万和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尚未购买的19户家庭,因收入、家庭变化等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房手续,原购房保障资格证书失效,仍需要申请住房保障须按现行文件重新申请。

特此通知。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8

联系电话: 昆山市住建局573636075736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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