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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基本信息(资格预审) |
公告有效期至2020-08-28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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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G20200419 |
批准文号 |
其他-昆高内备[2019]184号 |
项目名称 |
昆山阳澄湖科技园有限公司工业技术研究院四期EPC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昆山阳澄湖科技园有限公司 |
批准机关 |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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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昆山建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资质证书编号 |
F232008057 |
项目工程概况 |
工程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高新区萧林西路南侧,祖冲之路东侧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申请人允许参与的最多标段数: 1 个 |
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 |
发包内容 |
建筑面积 |
招标金额 |
规模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G20200419 |
昆山阳澄湖科技园有限公司工业技术研究院四期EPC工程 |
173405.6 |
92896.6617 |
本次工业技术研究院四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73405.6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19824.04平方米,地下53581.56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主要功能建筑包括:研发办公楼、活动中心、地下停车库、配套用房等 |
2020-12-01 |
2024-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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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类型 |
资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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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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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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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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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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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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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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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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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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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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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选承包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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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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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申请人(联合体时为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企业所提供的类似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近三年是指2017年8月25日至 2020年8月24日竣工的工程(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注:竣工验收证明书指工程竣工验收时至少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B)施工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独立承担过施工总承包项目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企业所提供的类似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近三年是指2017年8月25日至 2020年8月24 日竣工的工程(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注:竣工验收证明书指工程竣工验收时至少由四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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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建筑工程建造师 |
必要合格条件 |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是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情况。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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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1.自 2018 年 08 月 24日以来(近2年),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19 年 08 月 24 日以来(近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0 年 05 月 24 日以来(近三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自 2017 年 08 月 24 日以来(近3年),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5.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审查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前自行查看并对此负责。
6.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7.首次进昆山投标企业至昆山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投标备案,开通网上报名权限。联系电话:0512-57379033,0512-57379037。首次进昆山投标企业办理CA认证业务:江苏省电子认证(CA)苏州服务中心昆山服务点(昆山市同丰西路572号三楼,住建局大楼东南侧)联系电话:0512-57121922,0512-57921288。(如为联合体,网上报名和CA可由牵头人实施)。
8.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a、联合体应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b、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项目经理应能保证全职常驻现场。
d、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e、组成联合体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另一标段中投标。
f、本次工程招标与投标涉及到的相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完成。
10.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11.工程总承包发包前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的,发包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可以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但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
评标细则 |
G20200419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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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
报名开始日期 |
2020-08-24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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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日期 |
2020-08-28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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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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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日期 |
开始日期 |
2020-08-31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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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日期 |
2020-09-04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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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地点 |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 |
其它 |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报名申请人必须在 2020 年 08 月 24 日9 时至 2020 年 08 月 28 日16时00分在网上报名,并在2020年8月31 日 9时00分至2020年9 月4 日14时00分 将此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楼)B2会议室资格预审箱。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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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57782899 |
联系人 |
蒲工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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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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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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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昆山市中华园西路99号新江商务大楼四楼 |
联系人 |
陈梦玲 |
联系电话 |
5736227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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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
卞正华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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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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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日期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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