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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开展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0-10-08 14:30 来源: 昆山市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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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

为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专题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昆山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任务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在开展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推动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深入,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推动安全问题隐患整治,切实维护全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确保按要求全面完成各类问题隐患整改“清零”,高质量完成“一年小灶”各项任务,为“三年大灶”打好基础,实现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重点内容

(一)持续深入开展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局机关召开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工作进展。开展问题清单整改完成情况查缺补漏,强化监管闭环,及时整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校园安全“回头看”检查,推动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宣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发动领导干部深入学校开展宣讲活动,全面完成“两个全覆盖”任务。

(二)全面落实问题隐患整改清零。对前一阶段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各区镇、各部门和各学校要紧盯不放,要动态清零,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其中各区镇、各部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58条,教育局校园和校车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61条。各区镇、各部门、各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全力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市教育局要紧盯问题隐患整改进度,逐项排查,形成教育系统问题清单隐患清单,集中力量实施攻坚,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约谈学校负责人,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所有问题隐患闭环销号。

(三)梳理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做法。针对专项整治中的突出问题,逐项梳理政策层面、制度方面需要解决完善的事项,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管控措施。修订校园安全检查标准,完善校园安全考评考核办法。完善昆山市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实现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化监管、闭环化管理。加快推进昆山市“校园哨兵”智慧安防工程建设,全面夯实校园安防基础。继续推进学校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系统建设,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巩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清零成果,建立危险废物处置长效机制。修订《昆山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攻坚战部署要求,学校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责任、真抓实干,抓好统筹协调,分管领导要结合当前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攻坚工作安排,加紧落实,有序推进,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见底,销账清零,取得成效。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镇各学校要立足实际,加强协调联动,对问题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学校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争取从政策、资金、力量上给予支持帮助,加快问题隐患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形成闭环。市教育局将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安全综合考评内容,确保攻坚实效。

(三)加强督导问效。各区镇各部门要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有效解决整改。对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问题隐患,学校要重点进行日常巡查、落实责任,对因工作失职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市教育局将开展督导抽查,督导情况及时通报。

昆山市教育局

2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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