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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 2020-07-15 14:27 来源: 昆山市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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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621日,重庆市潼南区8名小学生溺亡,引起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社会少年儿童安全防护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关于开展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决定自即日起,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暑期“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一堂防溺水专题课。各中小学要认真完成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专题教育,确保教师授课率和学生完成率100%,《关于预防溺水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回执回收率100%。要结合本校和学生实际,采取易于为中小学生接受的方式,在日常安全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组织一堂防溺水专题课,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班主任老师要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遇到他人溺水要沉着应对,准确认识和评估风险,以最快速度寻求成人帮助,不要贸然盲目施救,引起更大悲剧。

二、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各中小学要组织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对孩子行踪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农村地区、水域密集地区尤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防止监督盲区,严防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期间溺水事件的发生。

三、做一次暑期安全专题家访。各中小学特别是近年来曾经发生过学生溺水事件的学校,要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教育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对因故未参加家长会的、住址附近有复杂水域的、以及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特殊家庭的关注,不能将安全责任书一签了之,要集中开展一次针对性家访,把防溺水等在内的暑期安全提醒传达到每一个家庭。

四、建一个学生相互提醒机制。各中小学要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相互交流防溺水知识,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形成相互提醒机制。对于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和到危险水域冒险行动,小组其他成员要及时报告家长和老师,以便及时制止,防止危险发生。

五、搞一次水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各中小学要对校园内的湖泊、坑塘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水域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妥善做好应急处置。

六、努力开设游泳课教会学生游泳技能。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努力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游泳课,鼓励中小学生利用暑期参加游泳技能培训,基本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自护方法,切实做到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有效减少溺水事件发生。

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纳入2020年度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内容。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抓好落实。要积极探索防范学生溺水的经验做法,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昆山市教育局

20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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