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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7-08 09:32 来源: 昆山市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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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各校外培训机构,各机关科室,各直属科室(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暑期校园安全平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家、省、苏州、昆山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安排和落实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要把安全教育、管理任务要求落实到具体科室、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细做实,坚决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暑期校园安全管理

(一)切实做好隐患整治和风险评估。各学校要对上传昆山市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平台和江苏省校园安全风险管控系统的问题隐患,以及近阶段校园安全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利用暑期进行彻底的整治整改,确保下学期开学前所有问题隐患清零。各学校(单位)要对暑期和下学期开学阶段的校园安稳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做到暑期和开学前安全工作项目清,风险排摸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压实相关岗位人员安全责任。

(二)切实做好暑期火灾防控工作。各学校要督促在校值班人员和维修工作人员要规范用电,规范停车,规范电瓶车充电。学校消控室要正常值班值守,消防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及时更换老化的电气线路。要坚持“火源”,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不得堆放在仓库、楼道。要规范燃气使用和管理,维护检修要常态,不使用瓶装液化气。各校外培训机构、开设假期班的幼儿园和看护点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暑期消防安全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切实做好维修改造和培训培养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是校舍维修改造、师生培训培养的黄金时期。各学校要对假期工作情况列出责任清单,从项目、实施起止时间、实施地点、组织方、实施方、学校具体责任人、分管领导等逐项予以明确,实行清单式管理,真正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要严格落实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对进入校园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治安检查等工作。要按照疫情防控、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师生文明平安参与暑期文化活动等要求,对包括维修保养人员、第三方施工人员、参加培训培养的家长师生等来校人员,加强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对本校组织和承担的维修、培训、训练等活动,要在活动方案中落实安全知识宣讲和管理责任,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相关活动,必须签定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注明“校方已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宣讲,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由实施方(施工方)承担。”等字样,坚决杜绝沟通不畅、保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导致暑期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暑期防汛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雨季防汛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制定好防汛预案,储备好防汛物资。暑假期间,要及时关注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一旦出现重大汛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保、自救,及时控制和排除险情、灾情,减少损失,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市教育局。

三、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值守制度

各学校要落实暑期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严明值班职责,严禁擅离职守,确保通讯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各机关科室、各直属(科室)单位要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昆教党201714)等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暑期安全管理,适时开展校园安全督查,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昆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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