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 〔2021〕6号)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1〕6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 〔2021〕6号)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日
附件: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