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重点公开领域 / 民生事项 / 义务教育

014190052/2019-05338
科教文卫科技、教育、知识产权通知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8-20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发〔2019〕132号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9-08-20 00:00 访问量:
【字体:

昆政办发〔2019132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同意,现将《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5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和昆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昆委〔201835号),积极推动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昆山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和对标学习先进地区工作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实现美好教育为目标,按照 系统设计、试点先行、量质并举的工作思路,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促进集团校各成员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围绕美好教育 优质、均衡、公平、开放、全纳的发展理念,抢抓历史机遇,加快教育发展,全力推动昆山教育实现 全新一跃,为昆山做好高质量发展榜样、争当 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推动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释放教育活力,提升区域整体教育水平。集团化办学以提升集团整体办学质量为目的,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科学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重点,充分发挥集团内品牌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作用,保持和发挥集团内不同校区的个性化、特色化成长,促进全市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

三、基本原则

1. 分类试点推进。加强集团化办学的整体设计和设点布局,实施不同类型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改革举措,推动实践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遴选有条件的学校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向全市推广。

2. 聚焦内涵发展。充分发挥牵头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柔性流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设施设备场地共用、学校办学文化生成等策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品质。

3. 激发办学活力。尊重学校在办学理念、管理方法、文化发展等方面的价值认同,充分保障学校主体地位,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四、运行机制

1. 人事管理方式。集团设总校长1名,由聘任或竞聘产生。成立集团党委或总支部,总校长兼任书记,负责集团全面工作,设副书记1名,可由执行校长兼任。集团适当增加职数设置,成立独立于成员学校的管理机构,统筹管理成员学校的条线工作。成员学校设执行校长1名(成员学校法人代表),兼任党支部书记,负责成员学校日常工作,并按规定职数,配备副校长和中层干部。成员学校保留原校名,挂两块牌子,原法人单位属性不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教职工编制、人事关系不变,集团校制定统一的教师考勤、业务培训、教师流动、年度考核、评优晋级、绩效考核、福利发放等人事管理制度。

2. 经费管理方式。各成员学校法人资格不变,独立建帐、核算。集团校建立完善的账务、资产、采购、基建、维修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育教学资源。设置集团管理专项经费,按集团内成员学校现行隶属关系,由市、区(镇)两级财政予以保障,主要用于集团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教科研活动费等。总校长对轮岗教师、优秀管理者、优秀成员校的奖补在全市教育系统地方绩效奖中统筹考虑。制定《集团管理专项经费使用办法》,科学设定总校长及执行校长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3. 业务管理方式。集团校整体工作统一推进,教育教学计划统一实施,教师发展研修统一联动,学生培养目标统一落实,教育教学资源统一共享,促进集团各成员校良性互动,让更多的学生真正享受到集团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成果。集团依据自身管理要求和办学特色,可调整集团及各成员学校的机构设置,以便于集团统一管理,并以集团为单位参加昆山市中小学教育综合考评。

4. 招生管理方式。集团成员校单独设定施教区,总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执行校长负责本校区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准备阶段(201810—20194月)。由市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调查、制定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做好集团组建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5—20196月)。相关学校要统一思想,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和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社区、家长的联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197—20198月)。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积极做好集团校及成员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教职工调配,做好学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教育领导小组之下设立推进集团化办学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府办分管领导和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市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统一负责全市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组织和实施。

2. 提供专业支撑。市教育局及各职能科室要发挥自身优势,指导集团建章立制,引导集团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积极寻找和总结提炼适合集团良性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度优势。

3. 建立激励机制。市教育局选优配强集团总校长,给予总校长充分的管理权限。适当提高总校长奖金职级系数,义务教育阶段集团校的总校长,奖励性绩效、地方绩效奖享受副科职待遇。如考核优秀、组织需要,总校长可适当延长任职年限,完成任职聘期。

 

 

 

 

 

 

 

 

 

 

 

 

 

 

 

 

昆政办发〔2019〕132号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