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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 2021-12-02 14:02 来源: 昆山市商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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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务专项资金;牵头协调商务系统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组织人事科、行政服务科)。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研究国内外贸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拟订商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商务统计数据发布工作;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牵头商务系统的信息调研;牵头起草局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牵头考核规则制定及实施;承担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工作;组织起草商务领域规范性文件,研究起草商务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等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国家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条约、协定实施的协调工作;承担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计划等工作;指导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牵头本部门对外合作交流等外事方面工作,承办全市因公经贸出国(境)团组审核报批事项;根据法律法规、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

(三)外资管理科(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科)。指导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我市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权限范围内协同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审批、备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鼓励政策;负责全市外商投资项目统计工作;指导规范全市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运行情况;负责牵头完成省市下达的有关外资指标的工作任务和全市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申报工作;牵头组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开展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联合服务工作;承担与各国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及各类经济促进机构的联系工作;协调对接台港澳产业交流合作等工作;承担江苏、苏州、昆山与相关国家和地区合作机制的有关工作;协调对接开发区工作,按规定承担协调、服务全市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等工作;牵头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按市委、市政府部署做好昆山之友并蒂莲奖’”昆山市荣誉市民琼花奖’”的评选工作。

(四)对外贸易科(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科、服务贸易与电子商务科)。拟订全市货物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外贸促进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外贸促进活动,推进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拟订全市口岸工作政策和开放规划。负责大通关协调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要协调解决的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指导、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负责货物进出口统计和运行分析;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配额管理工作;指导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对接机电产品进出口等相关工作;执行国家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协调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和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贸易便利化;承担加工贸易管理工作;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调查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实施贸易救济调查,评估实施有关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市产业的影响和效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指导贸易争端的诉讼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内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国际竞争力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配合开展关于贸易和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审议、通报、咨询工作;负责全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以及拟订实施我市相关对外投资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非金融类,含在港澳台地区投资,下同)、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援助、接受国际援助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我市企业实施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发展工作;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推动构建对外投资合作的促进和服务体系;牵头负责全市服务贸易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服务外包投资促进与推进活动;承担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和服务外包平台、载体建设;开展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推动商贸服务领域电子商务的运用和发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配合拟订我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苏州市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电子商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多业态健康发展;配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

(五)流通业发展与商贸服务业科(市场体系建设科)。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和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支持中华老字号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推动地方老字号建设;促进绿色流通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指导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承担商贸流通行业有关综合性工作;负责商务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牵头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直销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负责单用途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内贸流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各种资金投向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乡商业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现货交易类)规划工作,促进社区商业和乡镇商贸中心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新车销售、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科。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相应的调控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按分工承担相关重要消费品(不含猪肉、食糖)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安全生产科。按有关规定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商务领域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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