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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 2021-12-07 20:13 来源: 昆山市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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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查督办;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对外交流合作、涉港澳台交流合作等事务;负责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订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化建设平台的部署、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12348中国法网运行保障。

(二)政工科(党群工作科)。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协管干部的考察工作;配合做好本系统法律服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参与指导本系统法律职业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区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日常工作。

(四)法制与执法监督科。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工作;指导监督各区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及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协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具体任务;承担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镇、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办理有关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拟由市政府批准的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镇政府和市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协调推进、督促、检查和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负责对本系统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国家赔偿、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答复进行法制审核;负责本部门重大行政决定、民事合同的法制审核。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指导、监督和协调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昆山市人民调解协会和昆山市法律工作者协会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与公证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规则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依法开展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证员助理依法开展公证辅助工作;负责拟订公证机构设置及公证员配备调整建议方案。指导监督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监督在昆山市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的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和联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管理涉港澳台有关律师事务,承办司法行政涉港澳台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市律师协会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国家和省有关文件以及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并限时办结。

(七)社区矫正安帮科(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协调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后续照管工作;承担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昆山市社区矫正帮教协会工作。

(八)行政复议应诉科。制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区镇和市级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行政复议答复事务;协调市政府涉诉法律事务;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处理涉及市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局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政治处归口管理办公室、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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