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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时间: 2021-12-02 10:14 来源: 昆山市信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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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全面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收发、办文办会、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财务后勤、印鉴管理、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指导全市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承担信访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承担、指导本市信访干部业务培训、信访宣传、法治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

承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工作,承担我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信访科全面负责来信、来访、来电等信访业务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

受理办理人民群众来信;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负责网上信访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机关转送、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相关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负责对上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加强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体教育等领域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指导检查全市信访部门信访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负责全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综合分析、研究群众信访情况,整理、报送群众信访工作信息。

(三)查办科负责中央、省、苏州、市领导作出重要指示的信访事项;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负责对全市信访查办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或参与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负责其他重要信访事项跟踪督办工作。

负责督查中央、省、苏州及市领导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做好督查督办信访案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和联络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提出对有关部门、单位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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