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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意见(试行)的通知

时间: 2020-04-20 10:21 来源: 昆山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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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镇民政办、各城市管理办事处社会事业科:

现将《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3日


 

全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意见(试行)

 

为打造昆山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15号)要求,现就在全市开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定目的

按照整体提升的思路,优化提升社区养老软硬件水平,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提升社区养老品质,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从“有”到“优”。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二、评定范围

全市正常运行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三、评定标准

评定分为三个等次,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评定标准详见附表。

四、评定流程

由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社区自评、第三方评估、市民政局考评小组综合考评三个环节有机结合,形成政府主导、评估机构参与、群众认可、上下互动的科学考评机制。

1.考评标准。按照《昆山市日间照料中心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逐条考核、量化打分。

2.组织领导。市民政局考评小组具体负责,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团队,开展评估工作。

3.评估方法。依照《评定标准》,通过实地观察、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各项指标进行评估测量。

4.评定程序。星级日间照料中心创建活动实行自愿申报制。各区镇、办事处根据星级日间照料中心创建活动要求,对所辖日间照料中心进行初评,并向市民政局考评小组确认自评申报表。市民政局考评小组进行综合考评,结合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最终确定星级日间照料中心评比结果,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5.评定时间。每年上半年部署考评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估。各区镇办事处可先进行初评、申报。在此基础上,每年11月份,市民政局考评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和第三方一起考评验收星级日间照料中心。每年12月底前,提出星级日间照料中心建议名单报局党委审定后进行通报。

五、评定要求

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2020年都要创建成功三星级日间照料中心不少于1家;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2021年创建一星级及以上日间照料中心须达到各自总数的80%以上;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2022年创建一星级及以上日间照料中心须达到各自总数的100%。

六、结果运用

对被评为星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将颁发星级奖牌,评选结果作为条线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本考评办法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自2020年起开始执行。

 

 附件:昆山市日间照料中心评定标准


附件:昆山市日间照料中心评定标准(2020年试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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