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0〕第138号)、《关于加快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昆政办发〔2019〕168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我局制定形成了《昆山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20日前反馈至邮箱czj_snk@ks.gov.cn。联系人:顾超;联系电话:0512-57359731。
附件:《昆山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昆山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