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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昆山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17-01-26 09:30 来源: 昆山市民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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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自2017年1月1日起,昆山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执行《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16〕1号)、《江苏省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苏防办字〔2002〕52号)文件,原《昆山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规定》(昆防办字〔2002〕17号、昆财综字〔2002〕192号、昆价〔2002〕230号、昆地税发〔2002〕54号)文件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昆山市民防局 

昆山市财政局

昆山市物价局  

昆山市地税局

2017年1月20日

 

 

关于废止《昆山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规定》的通知(扫描件)0001.pdf

关于废止《昆山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规定》的通知(扫描件)0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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