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自2017年1月1日起,昆山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执行《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16〕1号)、《江苏省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苏防办字〔2002〕52号)文件,原《昆山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规定》(昆防办字〔2002〕17号、昆财综字〔2002〕192号、昆价〔2002〕230号、昆地税发〔2002〕54号)文件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昆山市民防局
昆山市财政局
昆山市物价局
昆山市地税局
2017年1月20日
各相关单位:
自2017年1月1日起,昆山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执行《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16〕1号)、《江苏省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苏防办字〔2002〕52号)文件,原《昆山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规定》(昆防办字〔2002〕17号、昆财综字〔2002〕192号、昆价〔2002〕230号、昆地税发〔2002〕54号)文件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昆山市民防局
昆山市财政局
昆山市物价局
昆山市地税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