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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12月工作安排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12月工作安排

时间: 2020-12-08 09:2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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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份昆山生态环境局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1.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化防控工作。(牵头领导:郁志华,各分管局长分工负责)

2.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有关部署要求,推进蓝盾护航百日行动污染防治领域专项治理;继续做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63”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巩固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牵头领导:郁志华,各分管局长分工负责)

3.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保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完成2020年度全社会环保投入统计;开展《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现场调研;配合做好国家卫生城市(镇)苏州级复审迎检工作;启动《昆山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研究》和《昆山市生态系统调查与评估工作》课题招投标手续前期准备工作;做好2020年度省、苏州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共性指标完成情况周报。(牵头领导:陈银鸿,责任科室:综合科)

4.开展在线监测监控建设和运维专项检查;推进许可证单位和非重点单位省平台联网;继续推进工业企业电力监控、用水监控项目建设和运维,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控异常数据处置和重点源省级督办工作;做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中水回用技改项目、污染源在线监控运维值守等工作;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局办公设备和网络维护及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牵头领导:张伟,责任科室:科技科)

5.继续做好各类断面水质达标整治工作;推进《昆山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督促巴城镇做好正仪区域水环境治理规划工作;完成第二批太湖切块资金分配;完成2021年昆山市水污染防治治理项目征集。(牵头领导:顾强,责任科室:水科)

6.核发高排放机动车淘汰补助资金,推进省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绩效评估;继续开展在用柴油车油品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检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审核、上牌工作;梳理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完成年度项目完成情况的抽查和考核工作。继续实施苏州市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推进移动探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清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开展2020年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工作。(牵头领导:顾强,责任科室:大气科、辐射科)

7.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化工遗留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督促土壤责任书重点行业企业及时完成土壤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补充;继续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综合评估、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等工作;推进关闭退出化工企业使用场地土壤环境调查活动等工作;做好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备案;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配合做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提升工程工作。(牵头领导:顾强,责任科室:土壤科)

8.继续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推进承诺制审批,国家级环评审批系统正常运行;继续推进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中事项统计,完善推进配合工改办做好“昆山市投资建设一网通办服务平台”运行。(牵头领导:陈银鸿,责任科室:环评与排管科、行政服务科)

9.召开2020年昆山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管工作会议;推进环境质量目标攻坚“百日会战”专项执法行动;持续进行重点排污单位双随机抽查、重点信访调查、环境执法后督察等工作;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三轮专项排查治理、省委第五巡视组专项巡视昆山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反馈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牵头领导:陆剑奋,责任科室:执法局)

10.继续做好各级重点排污单位、固危废经营单位、重点污染源、环保督察、263等例行监测,继续做好地表水例行监测,重点流域干支流监测和各类专项监测以及阳澄湖水源地、淀山湖等湖泊的水质监测;完成2020年度空气站、水站更新项目验收;完成2020年度江苏省环境监测上岗证操作考核;接受“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836-2017”能力扩项现场评审。(牵头领导:张伟,责任科室:监测站)

11.继续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开展督查落实“回头看”;强化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动,进一步细化危险废物,特别是废弃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达标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新固废法等培训宣传;继续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领预审、固体废物出区转移预审、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处置预审、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跨省利用备案管理等工作。(牵头领导:顾强,责任科室:固废科)

12.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指示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党建服务进企业主题活动;开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开展“沐浴书香·清浅而行”亲子读书分享活动、先锋“十带头”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督促各支部继续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持续做好各级党建平台和退休党支部平台维护工作;刊发廉政学习材料,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做好发展党员材料平台审核、组织关系转移维护等工作。(牵头领导:顾斌,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务、党总支)

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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