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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可以在哪些地方参加学习、考试?

时间: 2026-10-19 16:24 来源: 昆山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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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在学习地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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