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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

时间: 2022-05-05 11:37 来源: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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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推动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用工保障作用,有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经研究,决定实行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白名单”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

纳入白名单机构应在昆山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压实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招募、谁负责”“谁派遣、谁负责”的原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各项要求,确保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准确在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全员信息登记平台填报信息坚决把好招募关、输送关、入职关、用工关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落实行业部门发布的工作指令,具有完备的服务机制、设施和团队,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严格按照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要求登记派遣员工所在单位的相关信息,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报酬。

(三)有力发挥用工保障作用。积极开展跨区域人力资源合作,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做好人力资源合作基地、重点院校等人力资源合作储备,提高人力资源开发能力。有效发挥行业优势,提升点对点运输组织能力。加快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增强高级人才服务能力

(四)促进行业示范引领。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加大行业人才培育力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水平强化行业发展基础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加快行业引智步伐,加强用工市场分析研判精准度灵敏度水平。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引导发挥行业自律和党建引领作用,有效强化优质骨干机构引领性示范性水平

(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政府、行业及社会各界组织的各类活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正能量。完善驻厂跟踪服务,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和关心关爱助力六保”“六稳在帮助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志愿服务、公益实践等方面积极作为,社会满意度较好。

奖励措施

(一)参与政策制定研讨参加行政机关、行业部相关会议,对政策措施制定研讨和行业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二)承接公共服务项目优先列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定点供应商名单,优先推荐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合作伙伴,优先参与行业主管部门主办或承办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活动。

(三)提供对接服务机会应邀参加政服企用工保障对接会,优先推荐为市重点企业、重要行业和重大工程人力资源供应商,助推快速精准对接,化解劳动力供给问题。

(四)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白名单机构,免于对其当年度的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在无被举报或相关部门提请必须稽核的前提下,次年不列入社保稽核重点单位范围。

(五)加强配套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白名单机构参加苏州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业服务品牌评选,推荐白名单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业杰出人物评选,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鼓励在劳务输出重点城市、高校密集地区设立分公司、劳务协作站、招聘联络点等,并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白名单机构就业,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水平。

申报审核流程

(一)申请。符合白名单机构条件和要求的,由机构自荐或行业组织向所在区镇推荐,并提供申请材料。

(二)初审。区镇收到推荐申请材料,研究并初步审核后报至昆山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征求意见。昆山市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行业组织征求意见,并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布名单。经意见征求和资格复审后,面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并接受监督反馈

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白名单”机构的申报遴选工作,已在名单中的机构无需重复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红榜单位、昆山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昆山市级以上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等级单位中推荐

退出机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经查实后取消白名单资格

(一)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二)对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三)对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产生负面影响的单位;

被评为C级劳动保障信誉等级单位;

)昆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黑榜单位;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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