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调整民用气销售价格?
为贯彻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要求,保障天然气供应和天然气市场稳定,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2023年4月1日起,先后两次上调了供应我市的居民天然气门站结算价格。此次居民气价调整,是按照我市2014年建立的居民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相关规定实施的,即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报市政府同意后,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民用气销售价格具体如何调整?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包括两项内容:
一是调整居民用气各阶梯销售价格。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终端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7元,调整后居民天然气第一阶梯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9元。按照规定的第一、二、三阶梯气价1:1.15:1.4的价差比例,居民用气各阶梯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2.99元/立方米、3.44元/立方米、4.18元/立方米,分别上调0.27元/立方米、0.32元/立方米、0.38元/立方米。
二是调整学校等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阶梯气价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2.99元/立方米,上调0.27元/立方米。
三、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户一个月要多花多少钱?
按照2022年我市居民家庭用气量测算,87.7%的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档内,每户每月平均增加支出约4.16元。
四、民用气销售价格从什么时间开始调整?
本次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即从2023年11月1日起,居民家庭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燃气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城燃企业增加的供气成本由其自行承担,不得向居民用户追溯传导。
五、每年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有没有变化?
居民家庭的分档用气量和计算周期不作调整,即: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对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下用户,一档年用气量为400(含)立方米以内,二档年用气量为400-1000(含)立方米,三档年用气量为1000立方米以上;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一档年用气量上限增加100立方米、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增加250立方米。
六、对困难群体是否有优惠政策?
为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此次价格调整中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补贴力度,增加对困难群体的免费年用气量。即: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昆山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昆山市其他困难对象》《昆山市低保边缘对象》《昆山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昆山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昆山市特困人员供养》凭证和总工会颁发的《苏州市困难职工证》的用户,每户每年免费用气量由原96立方米调整为120立方米。
七、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咨询电话是多少?
昆山利通天燃气有限公司:0512-57456111;
昆山华润城市燃气有限公司:0512-57371177;
昆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0512-956100;
昆山高峰天然气有限公司:0512-57986190;
昆山安达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1899433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