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1月25日,对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美陆小学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依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美陆小学工程经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投(2012)229号)批复同意实施,项目地址位于玉山镇恒盛街北侧、四号河西侧,占地19735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建设规模4规24个班,总投资6050万元。
本次审计为其中的土建工程。项目由苏州恒盛建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振华集团(昆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昆山市大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开竣工日期为2012年10月8日至2013年9月13日。
其他说明:本工程合同价3303.82万元(预留金250万元) ,送审价3350.45万元,变更部分已在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备案金额累计247.64万元。变更主要原因:1.室外增加排水管道、井、道板砖、临时道路;2.2、3#教学楼走廊贴瓷砖,铺钢丝网、伸缩缝变更、1#楼不锈钢格栅变更增加、1-4#楼增加塑料线条;3.4#食堂墙体变更及增加门窗费用、木门变更为钢门、水电变更增加管线;4.增加绿化土、地沟瓷砖、操场东增加网格围墙、食堂增加纱窗、南围墙栏杆高度变更增加,门窗增加供挤料、玻璃钢化补差;5.门卫、围墙涂料变更为瓷砖、看台增加楼面、增加不锈钢连廊栏杆、压顶贴瓷砖、围墙增加砼基础及圈梁、4#钢结构屋面变更。
(二)结算造价审计结果
结算造价经昆山市审计局审计,结果为:送审造价33504517.00元,审定造价31149191.95元,核减2355325.05元,核减率为7.03%。主要是施工范围导致核减,砌体、钢筋、墙面粉刷、安装管线等工程量计算有误,水泥砂浆、广场砖等定额套用有误,钢筋、混凝土等材料价格偏高,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计取有误。
二、审计处理(处罚)意见
(一)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昆山市玉山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