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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关事务公告通告
昆山市审计局
2017-06-27
昆山市审计局关于石牌中心小学校改扩建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结果的公告

昆山市审计局关于石牌中心小学校改扩建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结果的公告

时间: 2017-06-27 10:5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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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151120日至2016915日,对昆山市石牌中心小学校组织实施的石牌中心小学校改扩建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审计。依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昆山市石牌中心小学校扩建工程经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投〔2012337号)批复同意,建设地址位于巴城镇石牌玉石花园西街27号,占地面积1959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030万元。

本次审计为其中的桩基、幕墙、钢结构网架、土建、安装、消防、室外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及零星改造等工程,由昆山市城建发展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昆山市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中标金额3523.38万元),昆山市建工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实际开竣工日期为20121112日至2014825日。

本工程备案金额总计194.62万元,变更主要内容:1.门卫改造、智慧楼改造、老教学楼修补真石漆、运动场增加排水总管、道路基层增加三合土、增加围墙等;2.增加车位、室外电缆、食堂夹层改为轻钢压型钢板屋面等;3.厨房餐区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调整、老教学楼教室电气系统、空调系统变更等。以上变更已在市招标办备案。

    (二)结算造价审计结果

结算造价经昆山市审计局审计,结果为:送审造价35492957.60元,审定造价30509568.67元,核减4983388.93元,核减率为14.04%。主要是楼面卷材防水、块料踢脚线、水泥砂浆楼地面、天棚抹灰、预制泵站等未施工,基坑回填土、钢筋、钢丝网、真石漆等工程量计算有误,玻璃幕墙、爬梯、电缆等定额套用有误,防火涂料、管道支架、YJV5*4等材料价格偏高,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计取有误。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本工程合同工期350日历天,实际工期652日历天,超合同工期302天,合同条款约定工期延误进行处罚,但未约定罚金,后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明确由于老楼改造调整方案、为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调整施工时间等原因造成延误,不进行工期罚款。

2.本工程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和资料管理不到位,部分送审内容现场实际施工情况与竣工图不一致,如竣工图上有天棚抹灰,现场实际未施工等。

二、审计处理(处罚)意见

(一)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昆山市石牌中心小学校应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昆山市石牌中心小学校改扩建工程核减率为14.04%,超过10%。根据《关于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单位职责的意见》(昆政发[2007]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决算评审工作的意见》(昆政发[2010]39号)等规定,审计核减率超出10%部分审核费用由相应的施工单位承担,由昆山市石牌中心小学校在应支付的工程费用中抵扣。

三、审计建议

(一)建设单位应对学校改扩建项目的特殊性有充分的认识,并与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沟通,制定科学合理的工期,并在合同中完善关于工期奖罚的条款。建设单位对因故出现的工期延误情况,一方面要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另一方面需对产生工期延误的原因进行分析,应督促监理单位共同做好进度控制,作出相应的责任认定。

(二)建设单位应加强竣工资料管理,杜绝竣工资料与现场不符的现象,严格按国家建委颁发的《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等规定绘制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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