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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9545/2019-08271
其他公告通告
昆山市审计局
2019-12-13
昆山市审计局2019年度审计结果公告

昆山市审计局2019年度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 2019-12-13 14:36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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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审计的透明度,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使社会公众更有效地关心和了解公共事务,强化对公共资源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府部门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管理办法规定》《昆山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有关规定,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众公布昆山市2018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昆山市2018年度昆山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周市镇201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周市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审计、周庄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审计等5个报告或结果公告(审计公告第1号-第5号)。

咨询电话:昆山市审计局 57388028、57009111

 

昆山市审计局关于昆山市2018年度市级财政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公告

2019年第1号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实施了审计,涉及市级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区镇决算审计等方面。审计中,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增量、税比均排名全省县级市首位。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计划,市审计局对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2018年市本级共2458条项目指标,其中476条指标执行率低于30%,占比19.4%。

(二)上级节能环保资金指标未及时使用。审计重点关注上级节能环保资金指标情况。2018年指标合计2.4亿元,经指标清理收回、转移支付调整后当年可用指标合计2.15亿元,实际使用0.3亿元,2018年底未使用1.83亿元,占当年可用指标85%。

(三)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未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至2018年底,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计0.1亿元,未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往来未及时清理。存在2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合计0.46亿元。

二、专题审计情况

(一)2018年上级条线和交叉审计项目情况

1.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全市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5亿元,当年支出4.5亿元,年末累计结存1.9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应减未减城镇土地使用税48.6万元。

2. 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苏州市审计局对我市2017年和2018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涉农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设计未公开招标、少数建设项目通过拆分规避招投标、个别项目工程转包个人、提前支付工程款、未收履约保证金。二是12家合作社为“空壳社”无实质性运营。三是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方面,系统申报信息与实际发放数据存差异、在土地租赁协议中未明确涉农补贴受益人或实际受益人与协议约定不符、超合同约定面积或实际种植面积多领取涉农专项补贴2.7万元、合作社涉农补贴打入个人“一折通”。四是村级“三资”管理方面。部分镇村资源性资产未按要求纳入监管或未按要求进行测绘登记;资源资产发包出租管理不到位,部分出租合同超法定有效期限;土地租金价格低于涉农补贴发放金额;欠缴集体资产租金收缴力度不够;少数经济薄弱村村级资产运作效益不高,投资项目未见收益。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涉农资金收支未入账。

3.2018年四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苏州市审计局对我市2018年四季度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中“减税降费”政策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收取的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未完全清退。二是个别协会违规收取行业自律金。

4.昆山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情况

2018年,苏州市审计局对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根据要求,所查出的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19年底前清欠完成。

(二)引进人才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5年至2017年,我市共安排引进人才专项资金5.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条款文件规定不明确。二是预算执行率较差,部分单位同一项目连续多年安排预算经费但均未实施。三是管理不到位。申请人间接持股实际执行审核标准与文件规定存在偏差;中期评估监管不严,主管部门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质量监督不够,惩戒措施不力;长效管理机制执行不到位,对货币资金抽逃等问题的跟踪管理缺乏有效手段;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各单位均未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全市没有统一的管理平台。四是3家企业人才专项补贴资金未按规定入账,4家企业抽逃注册资金。

(三)政府工程审计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对周庄、周市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设计等服务性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二是概算中各费用与实际费用偏差较大,项目决算金额超概算金额。三是参建各方对工期管理不重视,项目延期较为普遍。

(四)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运营管理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对全市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市属国有企业的托管企业经营监管有待加强。二是存在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租金收入未能应收尽收、部分拍卖资产未取得产权的现象。三是有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借款资金本息未及时清算。四是存在个别企业招标过程不规范现象。五是企业创新驱动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二是部分上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三是个别城市管理办事处管理不规范。个别办事处至审计日尚未实施市级国库集中支付,部分项目执行率不高、支出超预算、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四是个别单位决算报表、部门预算公开数据不准确。五是部分单位会议费使用不规范。

(六)周市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对周市镇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8年周市镇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无依据收取押金、保证金;投标人资格审核不严,部分项目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部分项目未经集体决策,未执行工程建设程序;违规发包、违规拆分工程规避招标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房产未入账且未办理权证及账实不符等现象。三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个别企业存在税前分红、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确认收入、经费支出依据不足,部分镇属企业未建账且印鉴管理不到位。四是存在借用企业车辆并列支运行费。

(七)对口支援新疆资金及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昆山市上交援疆资金1.1亿元,克州前方指挥部累计拨付昆山市前方工作组援疆资金2.7亿元,实际已支出2.5亿元。全年完成工程项目审计7项,送审造价2.1亿元,审定造价1.9亿元,核减0.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对口援疆工作有序推进,援疆指挥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并积极实施了民生改善、教育卫生、产业就业、人才培训、民族团结、基层阵地建设6大类21个项目,有效改善了受援地农牧民居住、出行、就学、就医等条件。同时,审计也发现存在项目资金来源批复调整不及时、项目前期设计准备不充分等问题。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规范使用非税票据,加大往来清理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水平。进一步深化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合理追加预算指标。加强对上级资金支出进度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进一步强化执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严格落实保障房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企公司治理及资产管理,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以上审计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单位正在整改落实中,市审计局将及时督促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昆山市审计局关于昆山市2018年度昆山市级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的公告

2019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及2019年工作计划,市审计局于2019年5月至6月,对2018年度昆山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施了审计,对昆山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昆山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等6个部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现根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级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数据反映,2018年度市级81个部门,当年决算收入合计143.01亿元,比上年增长1.6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2亿元,上年结转和结余22307.1万元。当年决算支出合计145.01亿元,比上年增长2.76%,年末结转和结余0.25亿元。

(二)市级部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数据反映,2018年度市级预算单位完成非税收入18.62亿元,比上年增长43.2%。

(三)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预算单位预算指标129.23亿元,执行121.23亿元,执行率为93.81%。其中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指标101.3亿元,执行94.33亿元,执行率为93.13%;二级单位预算指标27.94亿元,执行26.89亿元,执行率为96.27%。

(四)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市级部门项目预算109.33亿元,执行94.75亿元,执行率为86.66%。其中1422个项目共计94.93亿元当年基本执行完毕,占项目总数的84.19%。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以上及预算安排500万元以下但政策性较强、社会影响较大且具有较强代表性的95个专项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预算金额26.75亿元,占市级部门项目预算的24.47%。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收支方面

1.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不高。抽查发现,部分项目执行率低于30%,有的执行率为0。

2.部分上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抽查6个部门上级指标使用情况,其中5个部门上级指标结转下年使用比例较高。

3.个别城市管理办事处预算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项目执行率不高。12个项目的执行率低于30%。二是支出超预算。2018年度事业支出超预算金额15.1万元。三是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当年银行利息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4.个别单位已报废车辆仍安排预算经费。

(二)预决算公开方面

1.个别单位决算报表数字不准确。

2.个别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数据不准确。

(三)部门其他财政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个别单位会议费开支不规范。

2.部分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

三、审计建议

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及改进建议。对延伸审计的6个部门出具了审计建议函。

 

昆山市审计局关于周市镇2018年度财政

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昆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4月15日至6月14日,对昆山市周市镇2018年度财政决算实施了审计,对农业服务中心、周墅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等镇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现根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周市镇现有社区6个、行政村14个,户籍人口40401人。全镇共有21个镇属企业,8个镇属事业单位及16个条线管理事业单位,财务全部独立核算。

(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1.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度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655.33万元,比上年增长14.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028.31万元,比上年增长12.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6066.2万元,比上年增长9.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291.93万元,比上年下降12.5%。

2.非税收入专户收支情况

2018年收入3369.68万元,当年支出1029.6万元。

3.专用基金收支余情况

2018年专用基金收入118922.81万元,支出 55440.83万元,上年结余-10648.7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52833.2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财政账户部分收入挂账往来未及时上缴国库,共计2097.57万元。

2.专项结余未及时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管理。截至2018年底,镇财政待清理专项结余11项共678.34万元,挂账往来科目三年以上,未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管理。

(二)镇属单位财经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下属预算单位存在的问题。下属单位存在借用企业车辆并列支运行费;违规收取工程保证金;库存物资登记核算工作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个别单位部分经费支出依据不足等问题。

2.镇属企业存在的问题。镇属企业旧房拆除残值收入未上缴国库,截止2018年末余额为626.74万元;出借资金未经集体决策;部分动迁业务资料及手续不齐全;部分企业税前分红;部分镇属企业未建账且印鉴管理不到位;镇属企业租金收入挂往来,未确认收入,截止2018年末余额367.96万元;部分房产未入账,也未办理权证。如周市镇体育生态园未办理权证;周市文化体育中心(野马渡)资产未入账,也未办理权证;收购昆山市向阳乳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厂房未入账等。

3.延伸村(社区)存在的问题

(1)周市镇陆杨公墓管理缺失。一是未执行工程建设程序。二是结算比例确定依据不足。三是大额现金管理不规范且不相容职务未分离。四是账实不符。

(2)部分社区拆分工程规避招标,违规发包工程且议标资料不齐全。

三、审计建议

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及改进建议。

昆山市审计局关于周市文体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2019年第4号

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11月30日,昆山市审计局对昆山市周市镇建设局(原昆山市周市镇建设管理所,以下简称“周市建设局”)组织实施的周市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现根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位于周市镇萧林东路北侧、白塘路东侧,用地规模32227.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1417.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9亿元。建设项目于2010年9月开始桩基施工,2014年1月取得竣工备案意见书。2013年6月交付昆山市野马渡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并由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审计结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财务、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经审计核实,截止2018年11月底,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送审决算金额19459.56万元,审定决算金额19459.56万元, 无核减金额(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6438.67万元,设备投资2455.77万元,待摊投资565.12万元)。

二、项目主要成效

项目的建成为周市镇群众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大幅推动了周市镇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决算编制问题。主要是项目填土、土方开挖等部分工程未经审核机构结算审核等。

(二)工程资料管理问题。项目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致使部分工程资料缺失;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等部分资料提供时间有不同程度的延迟。

(三)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方面问题。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成本费用与其他工程记录于一个明细下,无法直观反映本项目的总工程支出情况,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程台账记录不完整;施工图、方案设计的合同方与收款方不一致。

(四)概算编制及执行不严问题。项目决算审定金额超过概算金额,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追加投资相关手续;概算编制中包含的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等费用实际并未发生。

(五)建设管理问题。项目的部分设计等服务性项目未公开招标或采购。

(六)合同管理问题。土建工程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七)竣工决算送审超时。桩基、土建、影剧院装饰等工程在竣工后未在三个月内进行结算送审工作,也并未办理延长送审手续。

(八)项目未达预期收入。项目计划收入包括多功能演播厅、培训中心、停车场营业收入以及篮球馆、游泳馆、商业区店铺出租收入,实际未达到目标收入,但能基本实现收支平衡。

(九)其他方面问题。桩基、土建、室内及影剧院装饰、幕墙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延期,单位工程工期不能满足计划要求;根据满意度调查,主要对图书馆开放时间较短、阅读环境不够理想,广场管理不够到位以及疏散通道使用不方便等方面不满意;局部屋面存在漏水现象。

四、审计建议

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加强项目概算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完善工程合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及改进建议。

 

昆山市审计局关于周庄文体中心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2019年第5号

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9月29日,昆山市审计局对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昆山市周庄城乡一体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庄城投”)组织实施的周庄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根据《苏州市公布审计结果试行办法》,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位于周庄镇龙凤路北侧,用地规模28666.7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053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0亿元。建设项目于2012年4月开始桩基施工,2014年12月通过联合竣工验收,2015年1月取得竣工备案意见书。2015年1月交付周庄镇文化体育站使用并由其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审计结果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财务、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结算等相关资料,经审计核实,截止2018年9月底,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送审决算金额11407.04万元,审定决算金额12674.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111.49万元,设备投资1814.34万元,待摊投资1749.12万元),核增金额1267.91万元。

二、项目主要成效

项目的建成改变了周庄镇文化艺术场馆缺少、规格偏低、设施陈旧落后的状况,大幅推动了周庄镇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决算编制问题。核增金额1277.26万元,主要是送审决算未包括土地费用、消防器材、交通标识牌等费用;核减金额9.35万元,桩基、土建、铺装3个监理合同多计监理费;竣工决算成本未能包含贷款利息。

(二)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方面问题。个别合同付款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日期;超付景观绿化、土建监理费;土建工程实际开票金额超过审定价;部分财务记录有误。

(三)概算编制及执行不严。概算执行不严,项目决算总体超概算。

(四)建设管理方面问题。设计等服务性项目未公开招标或采购;设备采购项目不规范;设计质量不高,图审中心审查意见提出的违反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标准较多;竣工资料不规范。

(五)合同管理方面问题。主要是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条款不严谨等。

(六)竣工决算送审超时。桩基、土建等多项工程在竣工后未在三个月内进行结算送审,未办理延长送审手续。

(七)场馆综合利用率不高,未达预期目标。

(八)其他方面问题。根据满意度调查,不满意问题主要集中在健身器材的更新管理、办卡方式、游泳馆水质卫生、场馆的管理、更衣室管理等方面。

四、审计建议

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对加强项目概算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探索场馆营运新模式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审计意见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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