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7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8期),涉及我市部分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昆山市周市镇美乐惠农产品店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12月24日,灭蝇胺、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市周市镇美乐惠农产品店共经营该批豇豆4.396斤,销售4.396斤,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