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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sscjdglj/2022-00145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告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2-15
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8期)
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8期)

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18期)

时间: 2022-12-15 16:33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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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公告

2022年第18期)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40期、第41期、第42期),涉及我市部分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老姜(干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昆山千灯润平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潍坊市寒亭区凯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供货的老姜(干姜)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千灯润平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老姜(干姜)38公斤,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二、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昆山千灯润平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昆山三水淼商贸有限公司供货的鳊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千灯润平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鳊鱼12.4公斤,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三、鸡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昆山市花桥镇玉璐百货超市经营的标称吴中区南环桥市场万二家禽经营部供货的鸡肉,尼卡巴嗪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风险控制情况。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昆山市花桥镇玉璐百货超市共购进该批次鸡肉30,因已全部销售,故未能实际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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