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9期、第11期),涉及我市部分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11期)昆山市周市镇任广利蔬菜店经营的豇豆,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供应商问题。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当事人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公告》(2022年第9期)涉及昆山市周市镇张可爱蔬菜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供应商问题。当事人有索证索票过程但不齐全,能确定食用农产品来源,能及时改正,并主动消除危害后果,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5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