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计划用水单位:
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规定,计划用水单位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取用水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当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由取用水管理机关于下年1月31日前下达年度用水计划。现就各计划用水单位2023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2024年度取用水计划建议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年使用公共供水5000立方米以上(含本数)和使用自建取水设施的单位(简称计划用水单位)。
二、申报说明
计划用水户通过昆山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180.97.207.33:8891/jyys/index,扫描下方二维码可直接获取网址。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账号(没有账号的请先注册,其中行业分为工业和服务业,请务必正确选择)。
2.进入“用水计划申报”板块,点击“新增用水计划申报”填写。(其中2023年全年用水量可由前11个月的数值进行估算)
3.填报后点击“保存”按钮。如需要修改,可在用水计划申报列表操作区域点击编辑按钮,进入页面进行数据修改。待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后将无法修改。
三、其他事项
1.填报时间: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
2.联系方式:昆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50129132,50129133。
3.用水计划下达文件于2024年2月份开始,可通过昆山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的“通知公告”查阅,或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搜索“用水计划”查阅。
4.用水计划申报为用水管理每年常规工作,请务必及时完成。
昆山市水务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