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省督34号)
《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全市仍有1200 余条劣V 类水体,汛期‘零存整取’,严重影响水质”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问题编号:省督34号
问题描述:全市仍有1200 余条劣V 类水体,汛期“零存整取”,严重影响水质。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昆山市委和昆山市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攻坚“消劣争优”行动,统筹协调做好防洪与水环境保障,聚力污水提质增效“333”行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
四、目标任务
完成劣V类水体整治。
五、完成时限
2023 年 12 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至2023年底,苏州市1200余条劣Ⅴ类水体中涉及昆山的180条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31日)向昆山市水务局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57535160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kunshan333@126.com
昆山市水务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