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计划用水单位:
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厉行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用水定额、取用水计划申报和近年取用水情况,制定2024年度全市计划用水单位取用水计划。现下达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落实取用水管理责任。计划用水单位要健全取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专门人员,建立管理台账,按要求报送统计报表。其中,自备水取水单位需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税)和水利工程水费,并按时在水利部“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完成季度和年度用水统计。
二是严格执行取用水计划。计划用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取用水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取用水分配计划,确保年用水总量控制在取用水计划内。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增加计划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增加。单位取用水实行超计划或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三是加强取用水设备管理。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完善用水计量配备和管理,做好日常抄表、巡查和检修,确保计量设施和用水设施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其中,自备水取水单位必须按规定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做好设施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发现计量设施损坏或运行不正常的,应及时告知取水监管单位,根据要求限期更换或维修,严禁擅自拆卸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