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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1年《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的通知

时间: 2021-01-05 15:27 来源: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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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政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依据有关规定,在我市辖区内从事相应业务的市政施工企业和市政工程监理企业须与我科签订《市政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或《市政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具体通知如下:

1、本地注册市政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须于2021112日前与我科签订“责任书”后,方可承接相应业务。

2、有在建(在监)工程的外地进市市政施工企业、市政工程监理企业,须于2021112日前与我科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在我市承接新业务。

3、首次进市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须先签订“责任书”,方可在我市承接业务,没有签订的企业不得在我市承接业务。

4、未按规定签订“责任书”或逾期未签订“责任书”的企业将被限制承接业务。

5、责任书一式贰份,A3纸双面打印后盖章送至住建局3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市政施工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

市政监理企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


昆山市住建局市政科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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